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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女要继承父母遗产,却多出22个继承人!这条新闻近期受到很多人关注。公众的不解,说明继承的成文法规定与习惯法有较大差距。鉴于中国采用成文法体制,对待财产继承问题应早做打算,以事先立遗嘱做好规划为宜。

浙江平阳县广播电视台官方社交媒体账号“平阳第一时间”报道,独生子女杨女士日前在平阳县公证处办理继承父母财产的公证时,牵出了22名继承人。不仅杨女士疑惑不解,相信一般公众都很难理解。

但这在法律上肯定是没问题的。无论原来的继承法还是现行的民法典继承编,对法定继承顺序的规定都是一样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此外,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还有代位继承。

来看看杨女士这一案例的具体情况。

杨女士是独生子女,其父亲2004年去世,母亲2007年去世,留下一处房产是其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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