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康惠团体终身重疾险(C款)投保规则

投保年龄:出生满28天-65周岁

保障期限:终身


(相关资料图)

缴费期限:与保险公司约定

国寿康惠团体终身重疾险(C款)保什么?

重大疾病保险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九十日内(含九十日),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保险公司按该被保险人的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九十日后,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的该被保险人基本保险金额的100%扣除已给付或应给付该被保险人的轻度疾病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可选责任一:轻度疾病保险

1、轻度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九十日内(含九十日),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合同所指的轻度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保险公司按该被保险人的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轻度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九十日后,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合同所指的轻度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保险公司按该被保险人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轻度疾病保险金。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九十日的限制。

2、轻度疾病豁免保险费: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九十日后,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合同所指的轻度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自该被保险人轻度疾病确诊日起,于合同每个保单年度的各保险费交付日期免予收取该被保险人的当期应付保险费。

可选责任二:身故保险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至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保险公司按下列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九十日内(含九十日)因疾病身故,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保险公司按该被保险人的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前述以外情形身故,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二者的较大值扣除已给付或应给付该被保险人的轻度疾病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

身故保险金:

1、该被保险人的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

2、该被保险人对应的现金价值。

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身故,保险公司按下列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九十日内(含九十日)因疾病身故,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保险公司按该被保险人的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因前述以外情形身故,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三者的较大值扣除已给付或应给付该被保险人的轻度疾病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1、该被保险人基本保险金额的100%;

2、该被保险人的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

3、该被保险人对应的现金价值。

国寿康惠团体终身重疾险(C款)是真的吗?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寿险行业的龙头企业,总部位于北京, 注册资本282.65亿元人民币。

作为《财富》世界500强和世界品牌500强企业——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的核心成员,公司以悠久的历史、雄厚的实力、专业领先的竞争优势及世界知名的品牌赢得了社会广泛客户的信赖,始终占据国内寿险市场领导者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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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康惠团体终身重疾险(C款)是中国人寿承保的一款健康保障产品,当然是真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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