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4年出生不可以补交社保,社保的缴纳都是很必要的,我国社保规定,男性职工的退休年龄为60周岁,女性职工为50周岁,女性干部为55周岁,所以按照不同的退休年龄段,1974年出生的社保参保人主要有着如下三种情况:

一、如果是1974年出生的女性职工,那么有以下两种情况:

1、出于个人原因而没有达到十五年的社保缴纳年限 ,是不可以进行社保的补缴的。

2、如果是出于非个人原因而导致的社保断缴,那么可以向有关人力部门或者法院裁定,进行补缴的申请。

二、1974年出生的女性干部,是不需要进行社保继续补缴的准备的,只不过在提出是否可以补交社保这个问题的2023年,该女性干部一定要开始社保的缴纳,并且不能断缴,这样才能在退休之前保证达到15年社保缴纳的最低年限。

三、1974年出生的男性职工,在203年才开展社保的缴纳,只要保证接下来到退休之前能够每年按时缴纳社保,不断保,那么就不需要做好继续缴纳社保的准备,也就没有相应的补缴疑问。

我国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规定,只有至少缴纳满15年的社保才能够在退休之后获得相应的养老资金,而为了保证社保的公平性,避免违法人员伪造条件进行社保的提前一次性缴纳或者常年不缴纳社保,在退休年纪到了之后直接一次性缴纳完成,导致多人效仿,影响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稳步实施,许多地区已经取消了一次性补缴社保的相应政府业务,到了退休年龄还没能够完成十五年社保缴纳年限的人员,将不再能够选择一次性补缴。

到了退休年龄还没有达到最低社保缴纳年限,参保人可以选择继续进行职工社保的个人缴纳,也可以选择转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进行居民养老保险的缴纳,只不过前一种渠道会给参保人造成一定的资金压力,后一种渠道会让该参保人在社保缴纳年限达到之后只能享受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养老金,比职工社保退休养老金要少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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