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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韶山频道讯为进一步加强韶山市驻村帮扶工作队的管理,激发驻村干部发扬“三牛”精神,大干、快干、抓紧干、拼命干,近日,韶山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研究了驻村干部管理工作,并由韶山市委组织部、韶山市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了《韶山市强化驻村工作队管理“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

《“十条措施”》包括驻村干部选派、驻村基本职责、履行报告制度、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派出单位跟踪管理责任、严格督导问效、明确直接召回情形、强化考核成果运用、抓好学习培训、健全激励机制等十个方面内容。《“十条措施”》进一步明确了驻村干部基本职责,以《韶山市驻村工作队履职清单》为依据,对驻村干部实行“日签到、月考勤”报告制度;进一步压实了乡镇属地管理、派出单位跟踪管理责任,围绕日常管理、谈心谈话、督导调研、党委(党组)集体研究等提出具体工作要求;进一步突出了严管和厚爱,明确了通报批评、约谈提醒、直接调整召回以及问责追责的具体情形,明确了对表现优秀的驻村干部在评先评优、提拔使用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不断营造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据介绍,下一步,韶山市委组织部将会同韶山市纪委监委、韶山市乡村振兴局等部门,着力加强统筹调度,推动《“十条措施”》落地落实,真正把驻村工作队打造成推进乡村振兴的坚强战斗集体、领军服务团队,为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全面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干部人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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