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 年-2025 年)
(资料图)
为了保持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利分配政
策的连续性及稳定性,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障公司全
体股东权益,并结合公司目前及未来的盈利规模、现金流量、发展所处阶段、项
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证监发[2022]3 号)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未来
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具体内容如下:
一、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规
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
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利润分配的具体内容
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优先
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利润分配期间间隔
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规
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现金、股票分红具体条件和比例
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
股利。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公司应保持现金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每年
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
(1)公司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
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当期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
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
益时,可以在满足前款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4)公司在实际分红时具体所处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
三、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公司具体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
规划拟定、提出,公司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
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利润分配
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
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
政策进行调整。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
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审议利润分配政
策变更事项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公司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中小股东的日常沟通,以使中小股东有充分机会在
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及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宜上向公司提出意见。
五、其他事宜
见,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进行适当且必要的修订。
规划进行调整的,新的股东回报规划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