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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17时,四川省水利厅、四川省气象局联合发布山洪灾害黄色预警。这是进入主汛期(7月—8月)后,我省连续发布的第三个山洪灾害预警,也是今年我省发布的首个山洪灾害黄色预警,预警范围较前两次进一步扩大。
预警信息显示:7月3日20时至4日20时,凉山州冕宁、越西、美姑、昭觉、喜德、西昌、普格、布拖、德昌、盐源、金阳,攀枝花市盐边、米易,达州市万源、通川、达川、宣汉、开江、大竹、渠县,广安市前锋、岳池、广安、武胜、邻水、华蓥等26个县(市、区)发生山洪灾害可能性较大(黄色);凉山州木里、雷波、宁南、会理、会东,攀枝花市东区、西区、仁和,甘孜州乡城、稻城、得荣,泸州市古蔺、叙永、合江、泸县、纳溪、龙马潭、江阳,宜宾市江安、长宁、高县、筠连、珙县、兴文,乐山市马边等25个县(市、区)可能发生山洪灾害(蓝色)。
两部门同时发布防御要求:
1.立即通报乡镇、村和山洪灾害危险区责任人,所有责任人务必立即上岗到位。
2.密切关注天气预报、降雨水位和危险区预警情况。
3.加强山洪灾害危险区巡查。
4.按照《四川省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工作规程》,加强监测预警、适时启动预案,及时、果断转移受威胁群众,强化转移路线与安置区安全监管。
5.组织山洪灾害专题会商、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