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惠州大亚湾西区街道某公寓


(相关资料图)

一男子将电动自行车电瓶带到家中充电

结果发生了意外

8月23日凌晨2点22分左右,惠州大亚湾西区街道某公寓11层一住户将电动自行车电瓶带到自己的住所阳台进行充电。

当天上午7点06分左右,充电中的电瓶出现故障发生爆炸起火,该住户男子在听到爆炸声后惊醒逃离房间。

电瓶燃烧烧破阳台pvc水管,水管喷洒出水将火情控制,火势未进一步扩大。事发后内部墙体被浓烟严重熏黑,现场一片狼藉,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现场消防员勘查得知,事发的公寓室外设有集中充电桩,而公寓楼梯内处贴有“禁止电动车入内”的消防宣传提示语。

事发住户是一名外卖小哥,他表示在楼下充电桩充电经常被其他住户拔掉,导致第二天没电,所以不得不拿上住所充电。谁料这次凌晨送完外卖将电瓶带到室内,使用非原装充电器充电,酿成了火灾。

为什么电动自行车不能带回家充电?

生命禁不起“烤”验

愿每一位电动自行车车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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