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每台车辆都要购买保险,而汽车保险主要分为交强险和商业保险。那么,交强险和商业险的区别是什么呢?

一、性质不同

交强险和商业保险最大的不同就在性质方面,交强险是国家强制要求购买的,而商业保险则是自愿购买的。

而且交强险只是一个单独的险种,而商业保险包含的种类却很多。车主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来选择其中几种险别投保,最常投保的就有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等等。

二、保费不同

交强险的保费和商业保险的保费是不同的,交强险的保费是由国家统一规定的,一般新车第一年的保费是950元,之后则会根据车辆在上一年度的出险情况进行一定的浮动。而商业保险的保费则是根据你购买的保险产品,车辆的具体情况来定的。

1、新车没上牌,出事故要赔!

旧规: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机动车没有合法有效的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保险公司不赔。

新规 :车主只要给新车投保了车损险及不计免赔率险,即使发生交通事故时车辆尚未上牌,保险公司也可以在车损险责任范围内进行赔付。

(注意:当被保车辆的行驶证、号牌被注销,或未按规定检验、检验不合格等情形,保险公司不予赔付。)

2、自家车误撞自家人,要赔!

旧规 :自家人撞了自家人,保险不理赔。

新规 :被保险人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已列入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责任范围。举个例子:老公下车指挥老婆倒车,老婆一紧张把老公撞伤了,保险公司也要赔偿!

3、车辆受损找不到责任人,要赔!

旧规:车在停车场被刮,找不到肇事车辆,报保险的话只能赔70%,剩下30%要自掏腰包。

新规 :如果被保险人在投保车损险的同时,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保险公司可赔付车主本应自掏腰包那30%的赔款。

4、驾驶证丢失、过期

旧规 :发生事故时,驾驶人的驾驶证有效期已满或者驾驶证未按规定审验,保险公司不赔。

新规 :发生以上情形的车辆损失,保险公司可以在车损险责任范围内赔付;若车主的驾驶证丢失,只要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如车管所的补办证明),保险公司也可在车损险责任范围内赔付。

(注意:当驾驶人的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暂扣、吊销、注销期间,被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付。)

5、车遇自然灾害受损

旧规 :若车主为其私家车在保险公司投保了新车险中的车损险及不计免赔率险,在保险期间内,因台风造成其车辆被淹而损失2万元,保险公司不赔。

新规 :明确规定冰雹、台风、暴雪等自然灾害以及车载货物、车上人员意外撞击所导致的车辆损失可获赔偿,同时因进水导致发动机损失,若投保了发动机涉水损失险也可获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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