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1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已流拍
ST美谷(000615)发布公告称,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5月25日10:00时起至2023年5月26日10:0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上公开拍卖控股股东深圳奥园科星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公司57,233,207股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7.50%。
(资料图)
截至2023年5月27日,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显示的结果,因无人竞拍,本次股份拍卖已流拍。 02 壹芯控股集团与韩国三养控股株式会社签订拉富伦少女针合作协议2023年5月24日,“Lafullen®(拉富伦®)中国合作伙伴协议签署仪式”在韩国samyang(三养)控股株式会社总部隆重举行,韩国samyang(三养)控股株式会社代表/李永俊(音译)与壹芯控股集团董事长/王义杭参加本次签约仪式,双方正式签订“Lafullen®(拉富伦®)”少女针合作协议。这是韩国企业首款进入中国市场的可生物降解高分子填充剂。
0 3 渼好拓鑫医美产品及医疗器械生产研发项目开工近日,浙江渼好拓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医美产品及医疗器械生产研发项目正式开工建设。
据悉,该项目位于寿昌镇东门村,总投资1.2亿元,用地25亩,投资方浙江渼好拓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拓鑫医疗旗下专注于医用生物材料和医疗器械研发、生产、销售的公司。项目一期新建厂房、办公楼、科研楼共计建筑面积12737平方米,主要用于医用耗材和胶原蛋白的研发、生产,项目全面建成投产后将形成年产200万支一次性医用水光针、5000万只医用口罩及10万瓶活性胶原蛋白的生产能力,预计实现年销售额2亿元。0 4 康哲药业与西宏医药签订“童颜针”独占协议
5月30日,康哲药业控股有限公司(“康哲药业”或“本集团”)附属公司-皮肤医美业务公司 “康哲美丽”与江苏西宏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西宏医药”)就注射用聚左旋乳酸微球填充剂订立独占许可协议。根据许可协议,康哲美丽获得该产品在中国大陆、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独占、排他的推广、销售及商业化产品的权利。许可期限为产品首次在中国大陆注册上市之日起十年。上述期限届满后,若符合许可协议约定,许可期限自动延续十年。
05昊海生科:上海湛泽拟转让 1.79% 股份给控股股东蒋伟
昊海生科公告,上海湛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蒋伟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上海湛泽将其持有的 307.1 万股公司股票以 70.15 元 / 股的价格转让给蒋伟,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79%,受让股份总价款为税前 2.15 亿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蒋伟直接及通过上海湛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上海湛泽 100% 出资额。本次转让是蒋伟将部分间接持有昊海生科股份转为直接持股,不涉及向市场减持。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蒋伟、游捷夫妇。
医美监管
0 1 济南诺德医疗美容医院发布违法广告再收行政罚单
近日,济南诺德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因发布违法广告,被处罚款1万元。此前,4月1日,该公司还因未按规定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一)(四),应予以处罚,被济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罚款人民币4万元。
02 济南整治医疗美容行业相关不公平格式条款
近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了《医疗美容消费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暨“你提我点”活动行政指导活动。活动中,宣贯了《医疗美容消费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合同示范文本)的制定背景、具体条款、推行意义等内容,针对“你提我点”活动中征集和不公平格式条款专项整治中排查的医疗美容行业相关不公平格式条款,对医疗美容机构进行了集中现场指导,引导医疗美容机构积极使用《合同示范文本》与消费者签约、诚信履约。
0 3 济南诺德医疗美容医院发布违法广告再收行政罚单近日,济南诺德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因发布违法广告,被处罚款1万元。
(济历下)市监〔2022〕21号显示,当事人于2019年12月注册建立微信公众号“济南诺德医疗美容”(gh-0a94b7c3d501),已办理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时间为2021年3月29日至2022年3月28日。2021年7月26日,当事人通过该微信公众号发布了“老在眼妆上使劲真没劲!不如找罗大师做个妈生双眼皮,蜕变成‘眼’值美女” 的医疗广告,在广告中有“翘睫美瞳术(员工真实案例)” 及对应的患者形象的内容。 资料显示,今年4月1日,该公司还因未按规定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一)(四),应予以处罚,被济南市卫生健康监督所罚款人民币4万元。04 四川省松潘县:开展医疗美容行业虚假宣传突出问题清理整治
近日,四川省阿坝州松潘县市场监管局在全县开展涉医疗美容(化妆品)行业虚假宣传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执法人员深入城区重点清理整治违法开展医疗美容相关活动的行为。严格对医疗美容行业“有照有证”“有照无证”“无照无证”“虚假宣传”等突出问题进行全覆盖排查,并督促相关经营户严格按照《化妆品管理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管理,依法经营。 0 5 广州白云区市监局发布《医疗美容消费服务合同(示范文本)》5月31日,据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部门,为了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发布了《医疗美容消费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让医疗美容消费服务合同签订有据可依、有据可查。其中,针对一些严重违法行为《示范文本》设定了惩罚性赔偿条款。
白云区市场监管部门介绍,《示范文本》由使用说明、特别提示、合同正文和附件等部分组成。其中使用说明部分是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的注意事项;特别提示主要是从规范经营行为、预防消费纠纷角度对美容医疗机构和消费者进行提示;合同正文对医疗美容服务项目名称、效果、费用和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等予以明确;包括了《医疗美容服务项目单》《医疗美容服务项目变更单》,由双方对具体服务内容进行约定。 据悉,《示范文本》从行业特性和现有经营模式出发,以督促美容医疗机构规范经营、减少消费纠纷为切入点,对合同双方权利义务进行了明确。通过督促机构主动公开相关资质、医师执业资格、相关药械等信息,并明示查证溯源渠道,引导消费者到正规机构接受医疗美容服务。06 山东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立法约束“剧本杀”、医美、直播打赏
山东省正在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据悉,《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已经于山东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初次审议,现在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条例拟新增“剧本杀”、文身、医疗美容、网络直播打赏服务等约束条款。
07 重庆某医疗美容公司因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被通报
在2023重庆市民生领域“铁拳”行动中,某医疗美容公司用于医疗美容皮肤光电治疗使用的第三类医疗器械调QNd:YAG激光治疗机MLB-200A为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该公司在购进医疗器械时,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0 8 北京晶美医美诊所使用“非实际患者案例”宣传 被罚5万5月31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北京晶美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因发布违法广告,被罚款5万元。
具体来看,北京晶美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在自设网站上设置了“CASE经典案例”模块,并于2020年7月16日,按照“毛发移植”“眼整形”“鼻整形”“脂肪填充”的名目上传了四组图片,每一名目对应一组图片。每一张照片的左下方又标注着英文“after”或者“before”,意为患者术后、术前之对比。该模款用以介绍该企业推销的毛发移植、眼整形、鼻整形、脂肪填充等医疗美容服务项目的真实效果。 但以上图片中的人物并非接受过该企业医疗美容服务的真实患者,而是皆系北京晶美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从互联网上下载而来。 对此,执法机关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决定罚款50000元。09 天水市开展打击非法“洗文身”医疗美容专项行动
近日,天水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以文身店为排查重点,以严厉打击违规开展激光去文身、去文眉为工作抓手,深入开展打击非法“洗文身”专项行动,以进一步巩固医疗美容专项行动来之不易的成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及消费合法权益。行动期间,各检查小组紧盯薄弱、突出重点,以资质审核、器械使用、依法执业等工作为切入点,对秦州区后寨巷道、自治巷等重点区域内的文身店及可开展文身业务的生活美容机构营业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深挖“洗文身”非法医疗美容线索。截至目前,累计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40余人次,检查各类生活美容机构18家,并向市场监管部门移送违规使用医疗器械线索1起。
10 “全球医美机构第一股”医美国际旗下公司因违法发布医疗广告被罚
“全球医美机构第一股”深圳鹏爱医美国际控股集团(“医美国际”AIH.NASDAQ)旗下广州鹏爱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因违法发布医疗广告被罚。
日前,信用广州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2022年4月至2023年4月,广州鹏爱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为宣传推广其医疗美容服务,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取得有效《广东省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擅自在其公司自建的微信公众号“广州鹏爱医疗美容医院”和容猫APP开设的店铺“广州鹏爱医疗美容医院”发布医疗广告。 发布的“乔雅登极致”、“乔雅登丰颜”、“Leshawn翎颜靓白素和它的名字一样,靓白祛黄,多效抗炎”、“普丽兰修复款含有1%PDRN,能直击敏感肌病灶,达到抗炎-修复-去红的效果:舒缓肌底炎症、强韧皮肤屏障、修复受损血管”等医疗广告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发布的“四川省人民医院严蕾女28岁肤色暗沉,黄金微针治疗术前术后效果”、“患者治疗前与治疗后的案例分享”、“我的美丽日记”,以及“胡亚楠广州鹏爱微整技术主任”、“傅晓焜广州鹏爱医疗皮肤技术院长”等医疗广告利用患者和卫生技术人员的名义、形象作证明。 最终,根据相关法规,广州鹏爱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被罚款1.8万元。11 山西朔州市市场监管局深入医美机构指导合同使用
为推行使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发布的《医疗美容消费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加强合同行政监管工作,引导规范医疗美容机构服务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近日,山西省朔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深入该市医疗美容机构,现场指导合同示范文本使用。
12 医美客服上网转卖顾客信息,获佣金近40万元被判刑4年
近日,杨浦区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辛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40万元。
具体来看,自2020年4月起,被告人辛某为牟利,利用其在某医疗美容公司担任网络客服、为顾客提供咨询服务等便利条件,获取了包括电话、整容意向等在内的顾客信息,私自提供给一家文化传播公司运行的网络医美中介平台。该平台获取信息后,则会派发给与其合作的其他医美机构用于推销。当这些被“转卖”的顾客在该网络平台下单消费后,辛某就会获取一定比例的佣金返利。 经查,截至案发,辛某在该平台以代理身份共发布顾客信息6000余条,其中达成消费项目的共计55条,辛某非法获利共计37.9万余元。案件审理期间,辛某自愿认罪认罚,并在亲属帮助下退出违法所得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