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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1 新氧宣布暂停海外业务

6月5日,新氧发布声明,宣布暂停海外业务,并将尽快召开“中国医美海外合作发展”研讨会,广泛邀请行业协会、业界专家、产业上下游伙伴参与其中,共同商议更好保护中国消费者海外医美权益的业务形式。新氧海外业务负责人王诗宇同步了该声明并“感谢各方关切”,进一步证实此事。

此前为迎合消费者需求,保障中国求美者权益,新氧重启海外业务,旨在通过透明安心的服务,为部分具多样化和深度定制化需求的消费者提供有保障的海外医美服务,其初衷是遏制黑中介、黑翻译和幽灵手术、偷梁换柱等不良行为。

医美监管

0 1 北京东方和谐医美因五项虚假宣传问题被罚款40万元

日前,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消息,北京东方和谐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简称:东方和谐医美)因虚假宣传,被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40万元。

当事人北京东方和谐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主要通过微信公众号“东方和谐医美”、微博“北京东方和谐整形”、微信小程序“东方和谐”、新氧“北京东方和谐医疗美容门诊部”等网络渠道进行宣传。经调查,当事人在宣传中存在虚假宣传问题,因此,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当事人东方和谐医美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东方和谐医美停止虚假宣传行为,并处罚款400000元。

02  厦门欧菲医疗美容医院侵权明星杨颖被判赔50万元

近日,艺人杨颖与厦门欧菲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简称“厦门欧菲公司”)肖像权纠纷案件一审判决书公开,欧菲美容被判赔50万元。

具体来看,杨颖认为,厦门欧菲公司使用杨颖的肖像、姓名对其经营的品牌进行宣传目的在于利用杨颖的影响力和商业价值吸引公众关注,达到广告宣传的目的,具有明显的商业性营利目的,系以营利为目的滥用他人肖像、姓名的行为。 法院认为,据已查明的事实,认定厦门欧菲公司的行为属于未获得杨颖授权,以营利目的擅自使用杨颖肖像和姓名,构成对杨颖肖像权、姓名权的侵害。最终,法院判决公司在《人民法院报》上刊登向原告杨颖赔礼道歉的声明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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