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信用保险是在商品出口或相关经济活动中发生的,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出口方)签订的一类保险合同。根据合同,被保险人(出口方)向保险人缴纳保费,保险人赔偿保险合同项下进口方信用及相关因素导致的经济损失。在国际贸易中,出口信用保险承担的风险的巨大的,通常情况下,这类保险都是依靠政府支撑。

出口信用保险种类

【1】.短期出口信用保险

适用于信用期限不超过180天的出口合同,是国际上出口信用保险适用性最广、承保量最大的险种。

【2】.延长期出口信用保险

可以看做是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延续,承保180天—两年的出口贸易风险,适用于汽车、生产线等货物的出口。

【3】.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

保险责任期为中期(1—5年 )或长期(5—10年)的出口信用保险。旨在鼓励我国出口企业“走出去”,特别是高科技、高附加值得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等出口业务。

【4】.特定的出口信用保险

指在特定情况下,承保特定合同项下的风险。承保对象一般是复杂、大型的项目。如大型的转口贸易及其他保险公司认为风险较大需单独出立保单承保的项目。

货物保险的购买流程具体如下:

【1】投保人前往保险公司或联系保险业务员填写货运险投保书,若为进出口业务,则需须提供信用证、提单、发票、装箱单等材料,保险公司会对其进行风险评估。

【2】选择投保的种类,如国内货运险、进出口货运险等。

【3】投保人确认报价,保险公司出示样单,双方核实后,出具正式的保单和发票。

【4】投保人支付保费,并取回保单和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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