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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湖北省生态环境厅获悉,为加快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湖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印发。《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面消除因生活污水引起的农村黑臭水体。
《方案》指出,“分区、分类、分级、分期”推进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目标要求到2025年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0%以上,全面消除因生活污水引起的农村黑臭水体,污水资源化利用水平明显提高,长效运行管护机制进一步健全,村庄内“污水横流、乱排乱放”等得到有效管控。
根据任务目标,《方案》部署了九大重点任务:要求全面摸清底数,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自然村(村民小组)清单台账;推进分区施治,优先治理水源保护区和城乡结合部、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人口居住集中区域以及因生活污水引起的农村黑臭水体所在村生活污水;优化治理模式,对靠近或者远离城镇、人口较少或者环境容量大的地区,科学确定治理范围和模式;明确技术工艺,严格执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分级规范农村生活污水排放要求;完善建管体系,探索“按效付费”模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信用体系建设;强化日常监测与监管,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纳入数字乡村建设,通过电量、流量或视频监控等方式进行实时监管;健全多元投入机制,省级安排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奖代补”专项资金,鼓励地方争取政策性银行绿色信贷精准支持;明确部门职责,省生态环境厅牵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制定出台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等政策文件;倡导源头减量化,引导群众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使用低污染排放日用品、厕所粪污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等源头减量。
此外,《方案》还发布了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分解表和湖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名单。将按照“省级统筹、市级负责、县级实施”的总体思路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并组建专家服务团队,开展宣传培训、现场调研、成果转化、示范推广,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难点问题;对生活污水治理推进不力、进度滞后、问题突出的市县,采取约谈、限期整改、移交问责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