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关 于​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重新核定2022年试点纳税人采取“成本法”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的公告的知识大家了解吗?以下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重新核定2022年试点纳税人采取“成本法”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的公告的介绍,希望可以给到大家一些参考,一起来了解下吧!

2023年第1号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5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的通知》(财税〔2013〕57号)有关规定,现将《重新核定的2022年试点纳税人采取“成本法”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见附件)予以发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重新核定2021年试点纳税人采取“成本法”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2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2023年3月29日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网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京事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相应关键词】即可获取北京社保医保|公积金|居住证|小车摇号|公租房|政府补贴|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等指南信息。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