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阳山县阳城镇一市民发现一只受伤的猫头鹰,报警求助后,经县公安局协调,县林业局人员抵达现场对其进行收治,工作人员称待其彻底好转,再放归大自然。


(资料图片)

当天,阳山县林业局接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来电称:有市民发现一只受伤的猫头鹰,现已安置于县公安局,请求县林业局前往救助。

原来,该市民当天在家时,突然听到“砰”的一声异响,便出门靠近细看,发现竟是一只手掌大小的鸟,周身遍布棕褐色纵纹,呆萌地转动着小脑袋,外形酷似猫头鹰。由于它右脚受伤,该市民担心它再受到伤害,便小心地将它护好,并报警求助。

接报后,阳山县林业局工作人员立即赶往县公安局对猫头鹰进行收治。经鉴定,此次救护的鸟类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斑头鸺鹠,俗称小猫头鹰。工作人员仔细观察其伤势,发现它右脚有明显外伤,同时左翅膀和左脚也都有伤。工作人员迅速对其进行救治,精心看护,并将其送往清远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待其彻底好转,再放归大自然。

阳山县林业局工作人员发出倡议:

如若发现野生动物受伤、被困时,切不可自行圈养或盲目放生,可及时拨打110报警或联系林业部门进行妥善处置。

据悉,近年来,阳山县不断加大绿美生态建设力度,生态环境持续稳定向好,越来越适合野生动物生活和鸟类栖息,野生动物数量和种类不断增多,在城市和乡镇也经常能够发现它们的踪迹。

采写:黄慧祯 见习记者 苏妮妮 通讯员 张丽思

责编:吕博林

校对:王喜闯

编审:田芳

编委:樊沃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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