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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2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扩大商业车险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商业车险自主定价系数的浮动范围由[0.65,1.35]扩大到[0.5,1.5]。
《通知》要求,各银保监局应根据辖区内车险市场情况,在征求相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稳妥确定辖区内政策执行时间并向银保监会备案,执行时间原则上不得晚于2023年6月1日。
各银保监局要在各财产保险公司设定各地区商车险产品自主定价系数均值范围和手续费上限时,积极主动发挥指导作用,持续做好车险市场监测,强化车险费率回溯监管,确保辖区车险市场平稳运行。
各财产保险公司要严格执行车险各项监管要求,提高费率厘定的科学性,按照监管规定做好条款费率备案工作;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优化和保障车险产品供给,提升车险承保理赔服务水平,增强车险消费者的获得感。
此外,《通知》要求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精算师协会和中国银保信公司根据自身职责,配合做好深化车险改革相关工作。
据悉,车险综合改革实施两年多来,车险市场平稳有序,消费者普遍受益,财产保险公司经营水平显著提升。《通知》的发布,有利于健全以市场为导向、以风险为基础的车险条款费率形成机制,优化车险产品供给,扩大车险保障覆盖面,实现车险服务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推进车险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