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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 | 医药慧
11月29日,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了8月份药品动态调整投诉处理结果的通知。
通知内容中显示:根据《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药品阳光挂网动态调整实施方案》相关规定,对公示期间收到的投诉,进行逐一查证并经会议审定,发现有7家药企的产品不符合限价挂网要求,不足三省,投诉全部予以支持;涉及的企业分别为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延吉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民康制药有限公司、开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中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光大制药有限公司、吉林敖东洮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康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开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辅仁药业的全资子公司,近年来有不少产品撤销挂网资格,公司深陷多宗法律诉讼,据天眼查公开内容显示,身为被告标的执行金额15.88亿元。
除此之外,审核发现, 烟台东诚北方制药有限公司 的注射用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钠和 郑州豫港之星制药有限公司 的注射用头孢拉定虚报外省价格信息,省采中心依规取消这两个产品的挂网资格; 上海现代哈森(商丘)药业有限公司 的盐酸甲氧氯普胺注射液撤销挂网,还有多家企业因为未澄清投诉,全部按投诉成功处理。 现将处理结果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