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1月12日,福建省药监局发布了关于对26家企业飞行检查结果的公示。
公示内容中显示:福建省药监局于2022年7月至12月组织对全省26家重点监管企业开展飞行检查,检查对象包括抽检不合格企业、疫情防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不良事件和投诉举报较多企业和集采中选企业等。
检查发现 部分企业未配备专职检验人员或检验条件、检验人员无法满足要求;个别企业的原材料区、半成品区、成品区、不合格品区等区域划分不合理;部分设备的校准报告过期;有的企业洁净区和一般区的压差未达到要求;部分企业无菌实验室未定期开展微生物和空气洁净级别的监测;有的企业洁净车间未能有效防止昆虫进入;部分企业对抽检不合格原因分析不彻底,采取的整改措施不够到位 等。
经检查, 顺康(福建)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等7家企业主动申请停产整改,其余19家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发现的均为一般性缺陷。对企业存在的缺陷问题,执法检查人员已依法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并由辖区药品监管部门结合日常监管跟踪企业整改落实,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内容来源 | 福建省药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