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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品质民生看淄博”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五场,邀请市医疗保障局负责同志向社会发布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开展情况,介绍《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时说, 淄博完善群众举报线索查处机制,市民群众可积极参与监督举报,举报医保欺诈骗保最高奖励20万元。
为进一步完善群众举报线索查处机制,2022年11月,国家医保局与财政部两部委联合发布《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明确奖励举报人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是有明确的被举报对象和具体违法违规线索,并提供有效证据;二是举报的主要事实、证据事先未被医保部门掌握;三是举报事项经查证属实,被举报行为已造成医保基金损失;四是举报人愿意得到举报奖励,并提供可供核查且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五是其他依法依规应予奖励的必备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奖励:一是举报人为医保部门工作人员或者受医保部门委托履行基金监管职责的第三方机构工作人员;二是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人主动供述本人及其同案人员的违法违规事实,或者在被调查处理期间检举揭发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医保行政部门对举报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前,举报人主动撤回举报;四是举报人身份无法确认或者无法与举报人取得联系;五是举报前,相关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已进入诉讼、仲裁等法定程序;六是其他依法依规不予奖励的情形。
举报奖励是按照案值的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最低不少于200元。这一规定将此前的最高奖励从10万元提高到了20万元。为方便群众举报,市县(区)两级医保部门对外公布了互联网、电话、邮寄等多种举报渠道,举报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选择任何一种途径进行举报。
据悉,2022年,淄博市医疗保障局聘请171名社会监督员,共查处群众投诉举报线索38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