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国家医保局、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召开会议,着重部署2023年全国打击医疗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强调,各级医保部门要紧盯骨科、血透、心内、检查、检验、康复理疗等重点领域,以及重点药品和耗材,虚假就医、药品倒卖等重点骗保行为,加强大数据监管应用,强化部门协同,全力推进2023年专项整治工作。同时,要持续强化常态化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医保基金监管体系,坚决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彻底解决医保基金支出过度、诊疗乱象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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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会议的召开,旨在进一步强化 医保基金的监管和整治工作,加强对医疗欺诈骗保的打击力度,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和资金利用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健康权益。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将进一步优化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净化医疗市场环境,维护医疗秩序和公平性,推动医疗健康事业的健康发展。同时,也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人们对医保基金的认知和理解,让大家共同参与到医疗欺诈骗保的防控工作中来。
去年 5月31 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2023>年医保基金飞行检查工作计划》(以下简称《工作计划》),明确了飞行检查的检查对象、内容、人员构成和组织实施情况。这是国家卫生监督管理局自近四年前开始开展飞行检查以来,首次公开飞行检查通知,并以文件形式正式披露飞行检查的工作重点和要求。
在去年的《工作计划》中, 将“血液透析、高值医用耗材(骨科、心脏病学)等领域定点医疗机构”确定为医保飞行检查的检查重点。在最近的NHSA会议上,还确认将继续在这些领域进行深入检查。
除上述优先领域外, NHSA还将检查、检测、康复治疗、重点药品和消耗品、欺诈性医疗和药品销售确定为今年打击欺诈和保险诈骗的“新重点”。
随着政府对药品价格的综合治理成效明显,药品价格灰色地带大幅减少,检验检测、耗材价格反而大幅上涨,成为医药价格新的“高地”。在这种情况下,医疗安全管理部门尤其有必要在这些新的优先领域进行检查。国家卫生安全局今年的“新重点”表明了针对欺诈和保险诈骗“热点”并不断深化打击工作的态度和决心。
5月起,飞行检查新规将正式生效。
自2018年国家医疗安全管理局成立以来,打击医疗欺诈和滥用的努力从未停止,配套政策和法规不断出台。
今年1月,又出台了另一项飞行检查新规定: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了《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从5月1日起正式落地 日起施行。
《办法》共5章32条,围绕飞行检查启动、检查和处理等关键阶段,对检查行为的适用范围、检查要求和监督管理进行了细化。
在适用范围上,《办法》规定,国家和省级医疗安全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实施飞行检查。检查对象包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医疗保险经销机构和其他承办医疗保险业务的机构。
《办法》进一步规范飞行检查行为,强化飞行检查工作机制,切实突出了飞行检查对象广泛、检查方式多样、部门配合密切、检查结果权威、打击力度强、震慑作用等特点。《办法》规定,飞行检查组应当由执法人员和其他熟悉相关专业的人员组成,明确了“双随机、一公开”的检查机制和投诉举报、智能监控、媒体曝光的应急检查表。同时,《办法》要求被察检地区医疗安全管理部门配合飞行巡检工作,及时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政策文件、数据信息等相关资料,并根据检查需要,派出行政执法和医疗保险审计人员协助现场巡查工作。
《办法》进一步拓展了开展检查的情形和形式,确保飞行检查能够准确、快速、彻底地揭示“问题所在”,实现“一点犀开”,不仅通过飞行检查起到威慑和打击问题的利剑作用,而且通过及时披露一般、典型、萌芽、 与领域相关问题,推进基金监管工作“点、线、面”结合,有效推进全面、多层次、立体化基金监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切实维护医保资金安全。
值得注意的是,为强化飞行检查的后续处理效果,《办法》强调,组织飞行检查的医疗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将飞行检查结果纳入被检查医疗安全行政管理部门工作综合评价体系,对飞行检查结果的处理进行监督。及时组织部队进行“回顾性”飞行检查。此外,对飞行检查中发现的区域性、一般性或者长期突出问题,可以约谈被检查对象和相关医疗保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