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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 | 医药慧

6月8日,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发布了关于拟暂停部分药品挂网采购的公示。

公告内容中显示:根据《关于规范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辽药采领办〔2019〕63号),对于在辽宁省挂网采购的同品种药品(以规格计)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已达到3家以上的(按新注册分类批准的仿制药视同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纳入统计范围,参比制剂和原研药品不纳入统计范围),对其他已在辽宁省挂网采购的未过评药品暂停挂网采购,对未在辽宁省挂网的未过评药品暂不纳入辽宁省集中采购范围。

依据《国家上市药品目录集》截至2023年5月31日数据及辽宁省采购平台药品过评标识情况,经梳理比对,拟暂停 54批 未过评药品挂网采购,其中 成都天台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的三个规格的诺氟沙星胶囊都暂停挂网了;停止部分未过评药品继续参与2023年度药品增补,具体产品有两批,分别为 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 的甘油果糖氯化钠注射液、 山西振东泰盛制药有限公司 的注射用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加盖企业公章的情况说明(格式自拟,标明企业编号及相关产品流水号等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邮寄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示期: 即日起至2023年6月14日 (以寄出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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