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是什么?
农村的小额人身保险其实是用来解决农村的居民家庭遭遇了意外的风险而获得补偿的一项保险服务的产品,是“新农合”的一个有效的补充,第一次填补了意外的事故、残疾赔付的一个空白,是政府推行的一项惠民工程,是为了服务三农、惠民利民的。
农村合作保险的报销范围是什么?
一、住院补偿
(1)报销比例: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30%;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40%;镇卫生院报销比例为60%。
(2)报销范围:
A、药费:辅助检查:心X光透视、针灸、拍片、脑电图、理疗、CT、化验、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B、60周岁以上老人在镇上的卫生院住院,护理费和治疗费每天补偿10元,最高补偿200元。
二、大病补偿
(1)镇风险基金补偿:凡是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病人住院全年累计或一次性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0(含)-1万元补偿65%,1万(含)-1.8万元补偿70%。
(2)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肿瘤门诊放疗、尿毒症门诊血透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三、门诊补偿:
(1)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2)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3)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比例为60%,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
(4)镇卫生院就诊报销比例为40%,处方药费限额100元,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
(5)二级医院就诊报销比例为30%,处方药费限额200元,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
(6)三级医院就诊报销比例为20%,处方药费限额200元,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