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3-35


【资料图】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召开

的 2022 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经公司股东大

会决议,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

分社会公众 A 股股份,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

额不低于人民币 6,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9,500 万元

(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1.45 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

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4 月 28 日、5 月 16 日、5 月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

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

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361,4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支付的总金额为 3,048,668.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

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

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二)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即 2023 年 5 月 23

日)前五个交易日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25,468,150 股。公司首次

回购股份数量为 361,400 股,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

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6,367,038 股)。

  (三)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

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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