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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银保监会首席风险官刘福寿在第十三届财新峰会上表示,银保监会将按照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深入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性开放。
具体来看:一是持续完善监管政策和监管规则,进一步完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落实准入后国民待遇,推进国内监管规则与国际规则接轨;二是不断增强监管透明度,在内外资一致的基础上打造更好的营商环境,促进内外资机构公平竞争;三是立足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吸引全球高质量金融资源要素集聚,在财富管理、不良资产处置、消费金融、健康养老等领域,引入具备专业特色、经营稳健、资质优良的外资机构;四是鼓励中资金融机构“走出去”,积极开展与国际多边组织的合作,倡导联合授信、银团融资、共担风险、共享利益;五是提高开放条件下的宏观金融管理和防控风险能力,确保国家金融安全,积极参与国际金融治理体系改革和监管规则制定,深化多边和双边监管合作,加强宏观政策国际协调,完善区域风险的处置安排。
刘福寿表示,在推进金融业对外开放的过程中,银保监会始终秉持:一是扩大开放与自主灵活实施并立,结合国内改革发展目标和国家战略需要进行开放,实现互利共赢;二是扩大开放与维护金融安全并重,通过有效措施保障金融安全,落实开放的举措;三是扩大开放与有序推进并行,注重对外开放与我国实际相结合,走符合中国国情的银行业保险业对外开放道路。
2018年以来,银保监会在入世承诺基础上宣布了34条开放的新举措,截至目前,34条开放措施涉及的法规修订和制定工作已全部完成,取消了外资持股比例限制,降低外资准入数量型门槛,扩大外资机构业务范围,优化外资机构监管的规则,简化行政许可流程。
近年来,在华外资保险机构数量和资产稳步增长,机构和业务类型更加丰富。截至2022年9月末,外资银行在华共设立41家外资法人银行、116家外国银行分行和135家代表处,营业性机构总数915家,外资银行总资产3.81万亿元;境外保险机构在华共设立68家外资保险机构和80家代表处,外资保险公司总资产达到2.22万亿元。
在不断追求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同时,银保监会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加强国际金融合作,积极参与国际金融治理体系改革。据悉,2017年以来,金融监管部门指导银行保险机构持续优化境外机构网络布局,中资银行海外机构覆盖的国家增加了9个,海外一级机构数量增加了68家。到2022年9月末,共有24家中资银行在71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294家一级机构,18家中资保险机构在17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74家境外分支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