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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吕乐 李金珊 部分视频来源:央视网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李金珊 吕乐 济南报道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网络购物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网络购药也日趋活跃,尤其疫情发生以来,“互联网+医药”在方便群众用药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在行业不断快速发展的过程中,药品销售不规范、平台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也逐渐显露出来。

12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开始实施,《办法》对药品网络销售管理、平台责任履行、监督检查措施及法律责任作出了规定。

《办法》实施前夜,即11月30日,国家药监局还发布了《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第一版)》(以下简称《清单》)。

“《办法》给药品网络销售各参与方,包括监管方,提供了‘新交规’,为药品网络销售监管行为设置‘红绿灯’,像管理网约车强调平台责任一样,给提供药品交易服务的第三方平台套上‘责任环’。”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稽查专员于永辉表示。

网购处方药实行实名制

那么,网上购药,哪些药品能买,哪些不能买。在网上购买处方药应该如何购买,有什么注意事项?

12月2日,记者在某平台搜索头孢地尼、法罗培南钠颗粒等属于新规禁止网络销售的药品,已经显示“没有找到相关宝贝”,或直接推荐了其它低风险处方药

记者注意到,《办法》对处方药网络销售管理作出更为细致的规定:明确对处方药网络销售实行实名制,并按规定进行处方审核调配;规定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应当区分展示,并明确在处方药销售主页面、首页面不得直接公开展示包装、标签等信息;通过处方审核前,不得展示说明书等信息,不得提供处方药购买的相关服务,意在强调“先方后药”和处方审核的管理要求。

于永辉表示,疫情以来,越来越多的老百姓已经开始习惯了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购药,但是处方药的网络销售涉及医生开具处方及药师用药指导,其中药品的用法、用量尤为重要。

“线上购买处方药必须要进行实名制登记,提供医师开具的处方,经药师审核后,在第三方平台管理下,方可售药,但在处方审核完成前,消费者是不能在界面上看到完整药品说明书的。”于永辉告诉记者,消费者可以在网络上购买非处方药和低风险处方药,《清单》发布后,将处方药按照用药风险高、低分为了两部分,一部分是进行实名制认定,凭处方可以在线上购买的低处方药,另一部分为《清单》内所包含的高风险处方药品,网络上禁止销售。

部分平台尚未更新处方药展示信息

新规实施前,记者曾尝试通过某平台网购处方药。选定药品付款后,页面跳转到某互联网医院,购买者自己选择相关病症后,一分钟内就完成了开方和审方过程,商家随即发货。当记者今天再次打开这一平台,发现购买处方药的流程已经调整为先问诊开处方再支付下单。也就是说由此前的“先药后方”调整为了“先方后药”。

记者留意到大部分平台还未及时调整,药品相关信息仍处在展示页面

12月2日,记者搜索发现,类似头孢地尼、法罗培南钠颗粒等属于新规禁止网络销售的药品,已经显示“没有找到相关宝贝”。在处方药信息展示方面,记者留意到大部分平台还未及时调整,药品相关信息仍处在展示页面。

“此次新规也强调了药品网络销售平台责任,规定平台应当履行审核、检查监控以及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停止服务和报告等义务。”于永辉介绍,《办法》对第三方平台管理提出一系列要求,平台应当设立自己的药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并实施药品质量安全等管理制度;配备药学技术人员;按规定向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同时,第三方平台应当加强对入驻平台店铺的资质审核和查验把关,经常性地对入驻平台的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的药品信息展示、处方审核、药品销售和配送等行为进行管理、检查,督促其严格履行法定义务。完整准确真实地保存店铺的药品交易相关数据信息。发现不具备资质销售药品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停止展示药品相关信息,并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办法》在有效防范网售处方药安全风险的同时,也系统建构了网售处方药监管制度,网售处方药有了更合法化的方式。”于永辉说。

同时,专家建议,消费者在网上购药时一定要提高自身用药安全意识,注意网售平台和网售药店是否具有合法资质,不要在网上购买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例如,国外抗癌药、治疗疑难杂症的秘方药等安全风险较大的药品,这些药品质量安全难以保障,切勿听信不法商家的虚假广告和夸大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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