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越来越发达,大家都选择在网络上汲取相关知识内容,比如2022年深圳可售型人才房选房指南,为了更好的解答大家的问题,小编也是翻阅整理了相应内容,下面就一起来看一下吧!


(相关资料图)

安居君兰湾府、安居鸿栖台、安居玥龙苑、安居颢龙苑、星河开市客环球商业中心、华侨城九樾广场等六个可售型人才房的选房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经审核,本批次住房终审合格认购申请家庭共计14810户。

其中,A队列(认购两房户型的选房队列)终审合格认购申请家庭12389户,B队列(认购三房户型的选房队列)终审合格认购申请家庭2421户。

根据《深圳市住房保障署 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安居君兰湾府等六个项目住房面向人才配售的通告》及2022年12月5日公证摇号分别确定的A队列和B队列终审合格认购申请家庭(不含领军人才)的选房顺序号及领军人才所持高层次专业人才证书编号的顺序,确定终审合格认购申请家庭的选房顺序和选房名单。A队列和B队列的认购申请家庭选房名单及排位点此前往查看

安居君兰湾府等六个项目办理按揭贷款有关须知

(一)选房时间及场次安排

本批次住房A队列(两房)和B队列(三房)同时开展选房。

A队列(两房)的选房时间为2022年12月9日至12月28日,B队列(三房)的选房时间为2022年12月9日至12月17日,房源选完即止,具体选房场次及时间安排见下图。认购申请家庭应于2022年12月6日9:00起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政务服务→服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http://zjj.sz.gov.cn/ztfw/zfbz/)→面向人才配售住房申请(“住房保障个人服务窗口”上方),在线打印选房通知书。

(二)选房地点安排

A队列(两房)选房地址: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新城社区观澜大道54-6号,龙华区数字经济跨境电商产业园D栋。

B队列(三房)选房地址: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新城社区观澜大道54-6号,龙华区数字经济跨境电商产业园C栋。

选房交通指引点此前往查看。

因疫情防控需要,请参加选房的人员凭健康码绿码、扫场所码进入选房现场。每个选房家庭最多安排两人到场参加选房,参加选房的人员应规范佩戴口罩。后续如我市疫情防控措施发生变化,将按照最新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执行。

(一)认购申请家庭已签订其他保障性住房项目认购协议书且仍有效的,因不符合本批次住房认购条件,不能参加选房。

(二)认购申请家庭只能选择其所在选房队列及其认购意向项目中的一套住房,不能选择其他队列的房源。

(三)认购申请家庭选房排序到位,经现场呼叫三次仍未到场的,视为放弃其选房顺序。认购申请家庭错过其选房顺序但在当日选房结束前到达现场签到,可在签到当场选房结束后按原选房排位的先后顺序依次补选房;在当日选房结束前未到场的,以及选房排序到位且其所在选房队列及其认购意向项目有待选房源但未选定住房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选定住房的,均视为主动放弃选房。

(四)认购申请家庭已选定住房但未在当日选房结束前签订认购协议书,或已签订认购协议书但在当日选房结束前书面声明放弃所选定住房的,视为主动放弃本次选房。

(五)同一队列选房过程中当日弃选房源的安排:

1.上午场次的认购申请家庭选定住房后,如在当日下午场次开场前书面放弃所选住房,且当日下午场次房源所属项目仍有待选房源的,其所放弃的住房纳入当日下午场次待选房源。

2.除上述第1点情形外,若房源所属项目的住房在当日选房场次未全部被选定,当日选房的认购申请家庭在当日规定选房时间结束前所放弃的住房纳入次日待选房源。

3.若房源所属项目的住房在当场次全部被选定,当日的弃选住房在当日规定选房时间结束后,先由当日排在最后选定住房的家庭之后的无房可选家庭,按照选房排位的先后顺序依次选房,若未被选定,再由错过选房顺序但在当日选房结束前到达现场签到的家庭按原选房排位的先后顺序依次补选房,补选后若仍有剩余房源,纳入次日待选房源。

(六)租住市本级保障性住房的认购申请家庭,在签订认购协议书时,须一并办理租住住房延期退房相关手续。租住区级保障性住房的认购申请家庭,在签订认购协议书后,应及时咨询所在区的住房保障部门办理租住住房延期退房的相关手续。

(一)有按揭贷款购房意向的认购申请家庭,可查阅贷款有关须知,提前了解办理按揭贷款的申请条件及流程等有关事项,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二)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将按照每场次认购申请家庭的选房顺序对选房现场实行分区等候。请认购申请家庭按照选房通知书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入座等候。

(三)认购申请家庭应当按照选房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携带选房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的储蓄卡(余额超过人民币2万元,用于缴纳2万元认购定金)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选房。

(四)认购申请家庭选定房号后,应按规定当场缴纳认购定金人民币2万元,并签订认购协议书。

(五)选房期间,每日选房工作结束后,于当日24:00前,认购申请家庭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政务服务→服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住房保障服务主页→选房结果公示专栏查看选房结果。

(六)认购申请家庭委托其他人选房的,被委托人须提供经公证的选房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七)已选房的认购申请家庭应按照认购协议书的约定按时缴纳购房款并签订买卖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买卖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批次认购房源。

(二)安居型商品房在册轮候人签订本批次住房买卖合同后,自动退出安居型商品房轮候册。

(三)业务咨询地址及电话:

深圳市住房保障署联系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大厦东面一楼(深圳市住房保障署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室),业务咨询电话:0755-88631666。

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联系地址:宝安区新安街道甲岸路17号,业务咨询电话:0755-85901716,0755-85901718。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联系地址:龙岗区龙城街道如意路486号顺景花园综合楼,业务咨询电话:0755-28589933。

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联系地址: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路10号国鸿工业园3栋,业务咨询电话:0755-81477770,0755-23336676。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联系地址:光明区科联路与同仁路交叉口东南侧科润大厦A栋,业务咨询电话:0755-88211742,0755-23696012。

业务咨询电话接听时间: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9:00-12:00,14:00-18:00。

(四)市民如发现违法违规违纪线索,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深圳市、区住房保障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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