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估人是什么?
保险公估人与代理人一样,同属于保险中介,它是依照法律规定设立,受保险公司、投保人或被保人委托办理保险标的的查勘、鉴定、估损以及赔款的理算,并向委托人收取酬金的代理机构。
保险公估人的主要职能是按照委托人的委托要求,对保险标的进行检验、鉴定和理算,并出具保险公估报告,它不代表任何一方的利益,使保险赔付趋于公平、合理、有利于调停保险当事人之间关于保险理赔方面的矛盾。
对保险公估人的规定有哪些?
1.保险人和被保险人都有权聘请独立的评估机构或者专家,对保险事故进行评估或者鉴定。
2.受聘进行评估和鉴定保险公估人可以是机构,也可以是个人。
3.受聘进行保险事故评估和鉴定的机构必须是依法设立的独立的专业机构,受聘进行保险事故评估和鉴定的个人必须是具有法定资格的专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保险公估机构的从业人员及个人保险公估人必须通过专门的资格考试,取得资格证书;必须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批准并办理有关登记方可开展业务;必须交存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或者投保职业责任保险。
4.保险公估人应当依法公正地执行业务,对保险事故的评估、鉴定要有科学依据,以事实和证据作为评估鉴定的基础,遵循评估鉴定程序,运用科学的评估鉴定手段和方法,作出评估、鉴定报告。评估、鉴定报告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