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越来越发达,大家都选择在网络上汲取相关知识内容,比如2023广州花都区教育部门办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为了更好的解答大家的问题,小编也是翻阅整理了相应内容,下面就一起来看一下吧!
2023年花都区教育部门办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资料图】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穗教规字〔202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学前教育发展的现状,为进一步规范教育部门办公办幼儿园招生管理工作,维护招生工作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属地管理。幼儿园招生工作由区统筹,实施分片管理。各教育指导中心落实各级招生文件精神,做好辖区各类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二)免试入园。幼儿园招生实行免试入园,除健康检查外,不得对幼儿和家长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
(三)公平公正。坚持依法依规按程序招生,完善招生制度,做好信息公示,保障招生工作公开、平稳、规范进行。
二、招生对象及范围
幼儿园优先满足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招收3周岁(即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本区户籍适龄幼儿,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花都区人才绿卡(以下简称“花卡”)持有人、非本区户籍小区业主和其他非广州市户籍政策性照顾类人口适龄子女。
三、招生办法
教育部门办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电脑派位的招生比例为幼儿园当年招生学位数的90%。参与电脑派位的幼儿园分为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非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两类。
(一)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
我区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90%的招生名额面向社会,优先考虑该配套小区本区户籍业主和“花卡”持有人业主适龄子女入园,若90%的名额无法满足该配套小区本区户籍业主和“花卡”持有人业主适龄子女入园,剩余学位需继续招收该配套小区本区户籍业主和“花卡”持有人业主适龄子女入园直至100%。在满足该配套小区本区户籍业主适龄子女和“花卡”持有人业主适龄子女入园后,90%招生名额的剩余学位面向该配套小区非本区户籍业主适龄子女和社会进行电脑派位(该配套小区非本区户籍业主适龄子女,只限填报房产所在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如填报其他公办幼儿园,则取消其录取资格)。具体优先录取顺序:该配套小区人户一致(详见备注①)业主适龄子女→该配套小区本区户籍非人户一致业主适龄子女和“花卡”持有人业主适龄子女。若该配套小区人户一致业主适龄子女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该配套小区人户一致业主适龄子女需进行摇号录取;若该配套小区人户一致业主适龄子女未超过招生人数,剩余名额在该配套小区本区户籍非人户一致业主适龄子女和“花卡”持有人业主适龄子女中录取,如该配套小区本区户籍非人户一致业主适龄子女和“花卡”持有人业主适龄子女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在该配套小区本区户籍非人户一致小区业主适龄子女和“花卡”持有人业主适龄子女中进行摇号录取。
如按以上政策,所在房产小区配套幼儿园学位未能满足符合条件的“花卡”持有人业主适龄子女需求,符合条件的“花卡”持有人业主适龄子女还可参加本区其他有剩余学位的教育部门办公办幼儿园电脑派位。
(二)非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
(1)新雅街中心幼儿园(英才路园区):该园建设用地由新雅街5个行政村(三向村、旧村、新村、邝家庄村和岑境村)无偿提供,同时5个行政村为广雅中学重点项目建设给予了支持,新雅街中心幼儿园(英才路园区)90%的招生名额,在优先满足新雅街25个学位(5个/村)的基础上,再面向社会电脑派位。
(2)花都区圆玄幼稚园:该园由圆玄学院捐建,圆玄幼稚园90%的招生名额在优先满足符合条件的圆玄道观员工适龄幼儿(不多于5个)的基础上,再面向社会电脑派位。
(3)花都区花山镇第二幼儿园:该幼儿园为南村小学撤并后设立,花都区花山镇第二幼儿园90%的招生名额面向社会,优先考虑符合条件的南村村和花山镇北部村(永乐村、红群村、城西村、布岗村、儒林村、福源村、紫西村、花城村、狮民村、源和村)适龄幼儿,若90%的名额无法满足符合条件的南村村和花山镇北部村适龄幼儿,剩余学位需继续招收符合条件的南村村和花山镇北部村适龄幼儿入园直至100%。在满足符合条件的南村村和花山镇北部村适龄幼儿入园后,90%招生名额的剩余学位面向社会进行电脑派位。具体优先录取顺序:南村村适龄幼儿→花山镇北部村适龄幼儿。若南村村适龄幼儿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南村村适龄幼儿需进行摇号录取;若南村村适龄幼儿未超过招生人数,剩余名额在花山镇北部村适龄幼儿中录取,如花山镇北部村适龄幼儿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在花山镇北部村适龄子女中进行摇号录取。
(4)其他非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90%的招生名额面向社会电脑派位。
(三)其他
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于4月19日-20日向各所属地教育指导中心提出入园或转园申请,填报三个志愿,原则上由区教育局根据志愿和当年学位实际情况,就近统筹安排,为保障招生秩序,原则上不受理同一镇(街)的公办幼儿园的转学申请。区教育局根据其填写的志愿,统筹确定其小班入读的幼儿园园所,并在90%面向社会电脑派位的招生名额里同步扣除。
教育部门办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电脑派位招生后的剩余学位,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
四、招生工作流程
(一)公布招生工作方案、计划
1.区教育局在广州市花都区政府(http://www.huadu.gov.cn/)和广州花都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2023年花都区教育部门办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2.5月14日,区教育局在花都区公办幼儿园电脑派位招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花都幼招服务平台”)上,公布参加电脑派位的教育部门办公办幼儿园小班派位计划。
(二)报名组织实施
1.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报名办法
(1)4月19日-20日,各教育指导中心审核汇总完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名单交至区教育局。
(2)4月24日-26日,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所在小区的本区户籍业主和“花卡”持有人业主适龄子女报名。符合条件幼儿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持户口簿(必须在4月26日前完成幼儿户籍变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二代身份证、幼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房产证等,到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报名。所有资料需提供原件核实并上交复印件一份。
(3)4月27日—28日,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审查、确定拟优先录取本区户籍小区业主和符合条件的“花卡”持有人业主适龄子女入园名单,并将名单(包含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在幼儿园公告栏等地方公示。
(4)5月15日8:00—17日17:00,90%招生名额的剩余学位接受本区户籍适龄幼儿,符合条件的“花卡”持有人、非本区户籍小区业主和其他非广州市户籍人口适龄子女网上报名,报名办法与非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报名办法一致。
2.非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报名办法。
(1)5月15日8:00—17日17:00,接受本区户籍适龄幼儿,符合条件的“花卡”持有人、其他非广州市户籍人口适龄子女网上报名。符合报名资格幼儿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广州市花都区政府官网登录“花都幼招服务平台”,填写幼儿及法定监护人基本信息和电脑派位招生志愿,进行实名制注册后完成网上报名。
双胞胎(多胞胎)参加幼儿园电脑派位可在以下两种方式中任选其一,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①一号派位,同园录取。
符合报名资格的双胞胎(多胞胎)网上报名时只填报一张报名表、一个幼儿资料,并应准确登记双胞胎(多胞胎)姓名及身份证号等信息,生成一个随机号码参加电脑派位。一经录取,在幼儿园审核通过后,双胞胎(多胞胎)可办理同园入读手续,相应招生名额在幼儿园原招生计划的基础上增加。如家长分别用双胞胎或多胞胎的不同名字重复进行一号派位网上报名,即使进入录取名单,也取消其录取资格。
②多号派位,按实录取。
符合报名资格的双胞胎(多胞胎)网上报名时填报两(多)张报名表、两(多)个幼儿资料,分别生成两(多)个随机号码参加电脑派位,按派位实际结果入园。
(2)报名完成后,每名幼儿将获得一个报名编号,报名编号仅作为幼儿报名标识,与电脑派位录取无关。
(3)不具备上网条件的家庭,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可向拟报名的幼儿园提出申请,由幼儿园提供网上报名服务。
(4)参加我区教育部门办公办园电脑派位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只可填报1所教育部门办公办幼儿园志愿,经发现填报多所的,一律取消其参加电脑派位资格。所填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
(三)电脑派位实施。
5月18日上午9:00,在公证处工作人员现场公证下,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启动电脑派位程序,当场产生录取幼儿名单,幼儿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可于当天在“花都幼招服务平台”上查询录取结果。
(四)资格审核和注册。
1.5月19日-20日,参与电脑派位的公办幼儿园负责对电脑派位拟录取幼儿进行资格审核,并在“花都幼招服务平台”录入审核结果。资格审核时,由幼儿园现场打印《花都区公办幼儿园报名表》,拟录取幼儿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当场确认,并将相关材料复印件交幼儿园存档备查。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幼儿共同户口簿(必须在4月26日前完成幼儿户籍变更)。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二代身份证。
(3)预防接种证。
(4)幼儿出生证。
2.经资格审核出现幼儿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材料、证明材料不齐全且未按时补齐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幼儿园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的情况,一律取消幼儿录取资格。
3.5月21日-22日,补录及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期间产生的空缺名额按排位序号从小到大由后续幼儿依次递补。幼儿园负责通知后续排位序号的幼儿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资格审核及补录期间进行递补录取资格的现场审核确认。
4.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区公办幼儿园的电脑派位资格审核工作进行监督。
(五)公示录取名单。
5月23日—27日,幼儿园在园区公告栏等地方公示最终录取名单。
(六)发出《新生录取通知书》。
5月28日—30日,此次招生工作录取的幼儿,由幼儿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带幼儿本人到录取的幼儿园办理注册登记手续,领取《新生录取通知书》,逾期未进行注册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幼儿领取《新生录取通知书》后,应按有关规定到医院进行健康检查。除此之外,严禁幼儿园对幼儿进行考试或测查。
新生入园后,幼儿园要做好新生在园学籍及相关信息登记工作。
五、招生工作要求
幼儿园招生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统筹、组织、审核、监督,协调解决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幼儿园应建立和完善招生入园工作公示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园信息,为幼儿家长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加强招生工作的监控和管理,确保幼儿园招生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幼儿园要严格依照本方案的工作日程按时按质完成,突发紧急情况将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招生的相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招生规定和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确保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对玩忽职守或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责任,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备注:①“人户一致”指幼儿户口地址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所持房产地址一致,且夫妻双方或一方须占房产份额100%(以房地产权证为准);或儿童与父母在花都的唯一居住地(儿童父母在广州没有单位分房、自购房、租房等)是直系祖辈的,且同户籍同住。②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小区业主指的是夫妻双方或一方须占有房产份额100%(以房地产权证或房管部门查册资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