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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月 21 日,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进一步发挥政策叠加效应促进房地产市场企稳若于政策措施》通知,全文内容共五章、四十条。政策包括房地产企业、购房政策、拿地政策等等,涉及方方面面,而且有很多政策已经实施,属于重复性政策,有关买房的政策请直接看第 10~ 第 23 点。(文末可查看政策原文)
与购房者紧密相关的有 14 条,总结下来分别是:
1. 商业贷款首套首付 20%、二套 30%。
2. 可适当阶段性下调或取消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措施。(3.8% 也许不是今年最低利率)
3. 对拥有 1 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4. 公积金相关:第一次使用公积金贷款首付 20%,第二次使用首付 30%;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夫妻 90 万单身 60 万,贷款额度为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 20 倍;多孩家庭公积金最高可贷款至 110 万元,高校毕业生连续缴存 6 个月最高可贷 50 万元公积金贷款;组合贷、商转公继续实行;双阳区、九台区、德惠市、榆树市、农安县的住房公积金存量住房贷款业务。
5. 换房可退税!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 1 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7. 补贴相关:除进城农民、留长人才外,环卫工人置业也可发放购房补贴(具体政策等后续);房交会给予政策支持;支持各类企业组织集中批量购房活动。
8. 存量房可 " 带押过户 "!" 带押过户 " 就是卖方在出售房屋时,在未结清银行按揭贷款的情况下,就可出售住房,进行过户。" 带押过户 " 这种模式省去了原房主的赎楼费用和筹措资金的时间成本,大大降低了二手房的交易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