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门一企业生产“山寨”饮料,

还被检出违规添加剂!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

日前,

市市场监管局公开

一宗去年查处的知识产权案件,

提醒企业履行审查义务、诚信经营。




日前,珠海市市场监管局公开了一宗去年查处的知识产权案件,提醒市场主体应坚守诚信,经营代加工的企业须履行对注册商标的审查义务,未经合法授权的代加工也构成侵权。




“山寨”饮料检出违规添加剂



去年5月,市市场监管局接到一知名饮料品牌注册商标权利人的举报:斗门一企业生产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饮料,执法人员立即对该企业进行检查。在其仓库发现了标注某知名品牌的维生素能量运动饮料1556箱,在包材堆放区发现用于生产维生素能量运动饮料的空易拉罐2099个,易拉罐盖子139500个。


市市场监管局于当日立案调查,并依法扣押了涉案侵权物品。经查,该企业于2022年3月与武汉某饮料公司签订了试产合同,接受武汉某饮料公司委托生产维生素能量运动饮料。该企业生产了两批次共14535箱标注知名品牌的维生素能量运动饮料,收取了加工费88618.80元。根据《珠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该企业接受抽样检验的维生素能量运动饮料胭脂红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市场监管局:企业应尽审查义务



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科介绍,作为饮料生产企业,在接受委托生产知名品牌饮料时,应当对生产产品上使用的商标尽审查义务。案件的查处不仅有效净化了市场环境和竞争秩序,依法保护了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有力地打击了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




保护知识产权,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企业诚信经营、合规生产

方能走得长远!






点击下方名片,

关注“今日斗门”微信公众号▽


更多精彩有你好看!点击阅读▼ 


|来源:观海融媒

|编辑:叶雨柔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