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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一些不法组织和个人以牟利为目的,以“代理全额退保”为诱饵,非法收集保险消费者个人隐私信息,诱导、怂恿消费者违反合同约定,通过捏造事实、恶意投诉举报、寻衅滋事等手段,要求全额退保,从而收取高额代理手续费,逐步形成了“黑色”产业利益链条,严重扰乱保险市场正常经营秩序,使消费者失去原有保险保障,侵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影响社会稳定。中国银保监会山西监管局、山西省公安厅、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将从严加强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切实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保险消费者应树立法治思维,不轻信互联网平台和线下非法“代理退保”广告宣传,不将本人身份、通讯、家庭和金融等信息泄漏给他人,或者委托他人“代理退保”。
二、如果对保险产品有疑问或有相关服务需求,可以直接通过保险公司公布的官方维权热线或服务渠道反映诉求,也可以通过监管部门公布的官方渠道反映诉求,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保险合同纠纷。
三、切勿被“代理退保”组织和个人操纵,向第三方支付所谓“代理退保”类服务的相关费用,或将钱投入不法分子推荐的虚假理财产品产品或项目,避免遭受经济损失。如遇不法分子窃取或非法利用个人信息、利用代理退保进行诈骗等,应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以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四、任何机构、组织或个人不得违规窃取投保人信息,不得以“代理全额退保”为诱饵,怂恿、唆使投保人通过非法手段要求全额退保,以谋取非法利益;严禁通过互联网平台等提供非法“代理退保”相关内容的服务和商品、发布相关虚假违法广告。
五、广告经营主体发布“代理全额退保”广告时,必须履行法律义务,建立和落实广告基本管理制度,审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对内容不符或证明文件不全的广告,不得设计、制作、代理、发布。
六、针对上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严重扰乱保险市场秩序的行为,坚决依法严厉打击,严肃查处违规开展“代理退保”活动的组织机构或个人,并依法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