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保险罚单出炉

罚单数


(相关资料图)

178张

罚款金额

2460万元

10地罚款金额超百万

上海局:368万

山东局:336万

宁夏局:205万

天津局:204万

河北局:173万

大连局:168万

新疆局:148万

重庆局:142万

贵州局:113万

内蒙古局:112万

*注:按银保监会公布时间统计

合计53家监管局/分局开出了罚单

— 01—

罚款总体情况

3月罚款金额

3月罚单数量

财险罚款金额和数量

与去年同期相比激增

占罚款总金额63%

—02—

2人被禁业,2人被撤职

禁业1年

广东清远银保监分局一罚单显示

吴某某利用开展保险业务

为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被罚禁止进入保险行业1年

禁业5年

新疆阿克苏监管分局一罚单显示

某支公司营销员

在2021年1月至2022年2月期间

负责为某运输公司车辆办理保险

利用保险代理人身份

挪用该公司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

保险费32.2万元

被罚禁止进入保险业5年

撤职

因给予投保人

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

某财险1分公司5中支被罚

其中两名直接责任人被撤职

— 03 —

十项违规领300多万罚单

3月上海局开出了今年以来

保险业最大单笔罚单

复星保德信因10项违规

被罚款262万元

时任总经理陈国平等7位责任人

合计被罚59万

违规事由

1.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

2.对保险条款内容和服务等做引人误解的宣传;

3.不具备条件经营健康保险业务;

4.向中介机构支付实物奖励;

5.对非保险代理业务活动计发佣金;

6.保险公司投资企业股权估值不审慎;

7.保险资金未独立运作;

8.不符合投资管理能力标准的情况下新增投资管理业务;

9.运用不同类别保险产品资金投资股票未分别开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

10.与关联方共同控制的股权投资项目以财务性股权投资报告监管部门。

— 04—

代理人诈骗,险企也被罚

保险代理人诈骗

2019年6月-2020年12月

保险代理人杨某某

(2020年10月离司)

利用为他人办理理财产品

办理保险、替偿还贷款等手段

对13名人员实施诈骗

对其中5名人员的诈骗

系以“办理保险、处理保单

办理退保”等理由实施

金额合计61万元

2021年底因犯诈骗罪、盗窃罪

被判有 期徒刑15年

并处罚金27万元

险企也因内控管理不到位被罚

1、未建立代理人法律法规知识和职业道德培训的内控制度,在杨某某从业期间未发现对其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和职业道德方面培训的记录

2、未将失信被执行记录人员列为代理人准入和销售渠道支持管理系统拦截范围,未将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的在职个人代理人纳入“高风险代理人”清单

3、未在杨某某离职后及时注销执业登记信息

— 05—

险企内部培训误导乱象频现

近期监管下发通知

要求所有保险机构销售人员

要对互联网营销宣传自查自纠

销售人员这十种行为算违规!

宣传乱象是行业痼疾

而攘外必先安内

根不正苗必歪

3月处罚中就出现

内部产品宣导甚至新人班培训

存在各种误导性内容

这让行业如何风清气正

新产品内部培训

某寿险支公司对内部员工

新产品培训会的课件中

存在夸大保险产品收益

将保险产品与存款、证券

进行片面比较等误导性内容

误导性内容

“买了意外险100变10万,医疗险3000变10万”

“不管未来的利率有多低,养老金的领取都不会受到任何影响”

“20年后的今天,银行利率1.5%,而20年前买保险的客户依然享受着8.8%的复利率”

“对标国债,20年后满期领,年化4.2%”

新人班培训

某寿险中支新人班培训课件中存在

误导性内容

返本快

中短期约交完就返本

长期交费期内就返本

课件中是将退保对应的现金价值表述为返本

相关内容由中支总经理助理宋某某

从网站上直接下载

并在新人岗前培训班上宣讲使用

工作群及早会

某寿险支公司经理

在工作群中发送产品变更、停售的话语

其所述内容与实际不符

并且其在发布该微信时

以5.2%的假设结算利率

演示保单利益

未说明收益不确定性

没有以高中低档演示收益

并在早会上将公司产品

与其他公司产品进行片面比较

—06—

3月地区处罚统计

金额单位:万元

—07—

3月被罚公司盘点

五家财险、两家寿险超百万

财险

金额单位:万元

寿险

金额单位:万元

中介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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