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印发《关于适用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适用个税优惠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范围扩大,给保险公司产品设计以更高灵活度,并允许投保人为家人投保,让人民群众有更丰富选择。《通知》自8月1日起实施。
“这次税优新政策最大特点是保障民生”。中国太保旗下太平洋健康险总精算师尹艳玲在接受访谈时强调,“对民生保障的重视,体现在每一个政策细节中。保险期间的延长,强调了保障的可持续性。最低赔付率的要求,明确了产品薄利多销,让利于民的属性。不限制既往症投保,让保障覆盖到最有需要的人群,充分体现出保险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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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更广、保障更强,更聚焦市场化和专业化经营
税优健康险于2015年5月开始试点,2017年7月推广至全国,此前在售的税优健康险产品仅为医疗险,产品形态较为单一,《通知》将适用税优政策的商业健康险产品范围扩大至符合要求的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和疾病保险,产品的市场化导向性更加凸显。
此外,《通知》对人身保险公司提出了经营资质要求,包括上年度末所有者权益不低于30亿元;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20%、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60%;责任准备金覆盖率不低于100%;且具备符合要求的业务管理系统,并与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完成系统对接。
“税优新政策,对参与主体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充分反映出监管机构对加快健康险专业化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的决心,保险企业需要结合自身的经营能力和市场需求,开发覆盖面广、保障性强、满足多层次保障需求的税优健康险产品,也是对保险公司专业化经营、长期稳健经营的一个挑战。”尹艳玲在采访中表示。
承保既往症人群,进一步发挥健康保险普惠的力量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强盛的重要标志,要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人民健康的保障需要商业保险发挥更多的力量,而税优健康险正是承载“保险力量”、体现人文关怀的平台。
《通知》在多个地方特别关注老年人群、既往症人群的保障需求。《通知》指出,医疗保险保障范围应当与基本医疗保险做好衔接,加大对合理医疗费用的保障力度。对于适用商业健康保险税收优惠政策的投保人为本人投保的,不得因既往病史拒保或者进行责任除外。
2022年健康险原保费收入8,653亿元,同比增长仅2.4%,低于财产保险、人寿保险同比增速,健康险正在经历“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的动能切换期。与此同时,从商业健康险覆盖范围来看,最需要保障的“非标体”、“带病体”人群反而难以有效参保。《2020年中国百万医疗险行业发展白皮书》指出,中国居民符合“健康”定义的仅占15%,除去患疾发病人群,有70%的人正处于亚健康状态,随着老龄化的不断深入,这一比重仍有上升趋势,而目前市场针对老年人群、非标人群的健康保障产品缺口仍然很大。
针对既往症等人群保障不足的现状,《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将既往症纳入医疗保险承保范围,开发保障额度更高、责任更丰富的长期护理保险和疾病保险产品,也有望进一步扩充“非标体”、“带病体”人群的保障供给,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科技加持,简化抵扣流程,符合消费者的习惯
新政策背后其实是监管部门牵头、银保信开发的更高效、灵活的税优系统。《通知》明确,由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为适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的投保人建立信息账户,生成唯一的识别码,用于归集和记录投保人投保的所有适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相关信息,支持投保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相较于第一代个人税优健康保险只能由单位统一组织投保,新政策优化了流程,让个人客户可以简洁、顺滑的进行投保和税收抵扣的操作,大大增强了客户的投保意愿,也将进而增加保司开发税优产品的积极性。《通知》还要求人身保险公司进一步畅通销售渠道,提供便捷服务,做好信息披露,让人民群众愿意买、买得到、买的对。
作为中国太保旗下的专业健康险子公司,太平洋健康险承载了中国太保大健康战略的重要使命,公司以“成为一家开放的科技型医疗健康保险公司”的愿景,围绕“新产品、新渠道、新科技”的核心战略,在发挥保险力量、助力人民健康方面,持续开展了一系列的实践与探索。
最后,尹艳玲在采访中也表示,太平洋健康险将积极把握政策机遇,以医疗险为基础,借助互联网平台,有序推进首批产品上市和试点工作,产品不仅搭载了全周期健康管理增值服务,还引入了家庭单模式,进一步满足客户多元化的保障需求。下阶段,太平洋健康险也将积极拓展长期护理险、疾病险等产品,打造兼顾治疗、养老、收入损失补偿的税优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