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资本局11月7日消息,历时4天,品牌“TST庭秘密”涉嫌网络传销一案的听证会在河北省石家庄市落下帷幕,张庭(即张淑琴)、林瑞阳(即林吉荣)、陶虹等均为涉案主体。


(资料图)

红星资本局从知情人士处了解到,石家庄裕华区市场监管局的办案人员在听证会上出示了相关证据,“TST庭秘密”的约30名代理律师主要从管辖权、鉴定机构等方面陈述了意见。

另有一知情人士告诉红星资本局,此次听证会结束后不会立刻出结果。

↑听证会现场照片

举报人未到场

“TST庭秘密”聘请约30名律师

此次听证会在石家庄市裕华区观和国际酒店举行。

红星资本局从多方了解到,石家庄裕华区市场监管局(下称“裕华区市场监管局”)此前会对“TST庭秘密”涉网络传销一案立案调查,是因为有人向其举报并提供了相关材料。

红星资本局获悉,裕华区市场监管局出示的举报人(代理商)笔录证据共5份,这5名举报人分别来自河北省保定市和贵州省贵阳市,核心举报人为李女士。

李女士曾在接受红星资本局采访时表示,她不断投钱购买“TST庭秘密”的产品,一步一步从普通代理商升级为原始股东,但始终没挣着钱,而后醒悟、发现这可能是传销。

其中,有两名举报人分别告诉红星资本局,未受邀参加此次听证会。

有知情人士告诉红星资本局,此次听证会的流程可以粗略分为三个阶段:

首先,听证会主持人核对双方身份后,裕华区市场监管局的办案人员宣读告知书,即涉案主体涉嫌什么违法行为。而“TST庭秘密”的约30名代理律师分别陈述意见。

然后,裕华区市场监管局的办案人员出示相关证据,以证明涉案主体构成违法行为。针对这些证据,“TST庭秘密”的代理律师们围绕合法性、关联性、真实性等陈述意见。

最后,办案人员发表意见,“TST庭秘密”的代理律师们也各自陈述意见,双方分别总结陈词。

听证会焦点

主要在管辖权和资质问题两方面

品牌“TST庭秘密”的主体公司为上海达尔威贸易有限公司(下称“达尔威公司”)。

上述知情人士告诉红星资本局,听证会上,办案人员出示的证据包括来自“TST庭秘密”代理商的推广文案、奖金制度,电子数据报告,审计报告,5名代理商的笔录,达尔威公司员工的笔录。

红星资本局获悉,“TST庭秘密”的代理律师们对部分证据提出异议,并对“管辖权”和资质问题发表陈述意见。

“TST庭秘密”的代理律师们认为,办案机关所说的“是辖区内群众举报”不成立,笔录共涉及5名代理商(举报人),他们的常住地在河北省保定市或贵州省,都不在石家庄市裕华区。

根据办案人员出示的证据,举报人李女士自称在石家庄市裕华区租房,而“TST庭秘密”的代理律师们认为,没有相关租房合同作为证据,且李女士购买“TST庭秘密”产品时的收货地址在保定市,其工作单位也在保定市等。

“TST庭秘密”的代理律师们还提出,“TST庭秘密”属于网络交易平台,该案的管辖权应在平台所在地——即达尔威公司所在的上海市。

红星资本局了解到,该案有一份重要证据——电子数据报告,是裕华区市场监管局从相关服务器调取,委托相关机构对相关数据恢复,并以此认定涉及多少层级、多少代理商的多少金额。

而“TST庭秘密”的代理律师们认为,电子数据报告的出具机构没有相关的司法鉴定资质,且该报告两名出具人的资质是伪造的,所以这一份电子数据报告不能被采信。

对此,裕华区市场监管局主张,这一份电子数据报告的出具机构不是进行司法鉴定,而是辅助办案人员对案件关联的电子数据进行调查取证。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辅助办案人员对案件关联的电子数据进行调查取证。

另有一知情人士告诉红星资本局,此次听证会结束后不会立刻出结果。

红星资本局了解到,在听证会结束后,会形成听证笔录、听证报告等,经过相关程序后会作出给予处罚或不给予处罚的行政决定。如给予处罚,达尔威公司可能会申请行政复议。

红星新闻记者 杨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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