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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高层次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优教服务实施办法出台


【资料图】

三类人才子女安排或统筹入读公办学校

惠州日报讯 (记者黄尉宏 通讯员陶惠萍)日前,惠阳区发布《惠州市惠阳区高层次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优教服务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三个类型的高层次人才和企业人才的子女可根据入学意愿,在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下,给予安排或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入学优待。

《办法》所指的高层次人才和企业人才包括三类人员。第一类是持优粤惠才卡特级卡、A类卡、B类卡、C类卡的人才,持卡人享受以下服务:持特级卡和A类卡人才子女,可根据入学意愿,结合惠阳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给予安排公办学校入学优待;持B类卡人才可根据入学意愿,结合惠阳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入读公办学校;持C类卡人才子女,结合惠阳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也可以通过积分入学方式申请学位。持卡人才子女办理转学手续,凡符合国家和省转学有关规定的,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

第二类是持惠阳区归善人才卡第一类(金卡)、第二类(银卡)的高层次人才(包括惠阳区“卓越工程师”“杰出技能人才”“名医”“名教师”“名班主任”“名校长”“优秀乡土人才”;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首席技术专家人才;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首席技术专家人才;惠阳区高新技术企业首席技术专家人才;省级创新创业大赛前三等次获奖项目负责人;副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硕士研究生),其子女申请入读惠阳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由教育部门根据惠阳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入读。

第三类是经惠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认定,在惠阳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工业企业,以及经惠阳区招商引资引进的列入惠阳区重点项目计划的产业类项目,其企业人才子女申请入读惠阳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核实属于企业人才,再由教育部门根据惠阳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入读。

特别提醒的是,《办法》中所指的高层次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需具有我国国籍,并属于申请入读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

《办法》要求,有关部门和学校不得拒绝或延误已通过资格认定人员的子女入学办理,不得弄虚作假为不符合资格人员的子女办理入学事宜。一经查实,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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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子女申请入学所需材料

(一)人才相关证明材料

(二)人才和子女监护关系证明(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子女户口本等相关材料)

(三)合法稳定住所或居住证明(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居住证等)

(四)子女出生证

(五)学籍基本信息(转学学生提供,一、七年级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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