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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位女士带3个孩子乘坐四川航空出行,买了1张成人票和3张儿童票,被拒绝办理登机手续。川航有规定,一名成年人可带两名未满12岁儿童乘机,第3名儿童想要乘机,通常只能买“无陪儿童票”——需要加一笔服务费,前提是航班有此类的票额。

从航空客运合同的角度说,这位女士不知晓“儿童限人数”规则,她正常购票、支付票款,航空公司也出票了,合同就已订立成功,后者自然要承担履约义务,而不是将无过错乘客,突然置于不利的处境。而这则新闻的很多评论,很多人支持航司做法。理由无非是:一位女士带俩孩子坐飞机,就够麻烦了,还多带孩子,只会额外增加空乘负担,影响周边乘客。航空公司拒绝乘客多带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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