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来源 | 医药慧
10月26日,四川省药监局发布了一则行政许可核查一览表。
表中指出: 资阳科伦医药有限公司、国药控股(乐山)川药医药股有限公司、四川省西昌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国药控股达州有限公司、成都倍特得诺药业有限公司 将接受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审批(马来酸麦角新碱注射液)现场核查,核查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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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核查时将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并执行特药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措施到位与否、仓储条件、生产/销售与库存等情况,检查部门将会在11月8日前把检查结论加盖公章邮寄至药品生产监管处。
就在两天前,四川省还公布了一批将接受现场核查的药品批发企业名单。
公告内容中显示: 成都瑞康源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国奥医药贸易有限公司、德阳科伦医药贸易有限公司、遂宁普济药业有限公司 将接受变更事项现场核查,检查将在11月2日前完成,其中三家企业申请变更仓库地址和注册地址,一家企业增加经营范围。具体事项如下:
多地正在开展专项检查
除此之外,医药慧还注意到,近一周,已有多地宣布开展专项检查,涉及的范围包括:零售药店、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使用、中药生产等。
10月26日,江西省药监局发布公告称,近日,赣州市赣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和“四类药品”销售登记管理的专项检查行动。重点检查零售药店清洁消毒记录和从业人员核酸检测情况,查看营业场所入口处是否设立测温点、张贴“场所码”等,同时督促各零售药店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四类药品”登记系统APP二维码。
10月24日,山西省药监局发布通告称,近日朔州市平鲁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机关,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使用专项检查。专项检查采取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以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曲马多、阿普唑仑、艾司唑仑、地西泮、氯硝西泮和氨酚羟考酮片等为重点品种,以第二类精神药品购进资质审核、药品出入库管理、药品流向等作为重点内容,对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开展全面检查。
10月21日,天津市药监局发布2022年中药生产专项检查工作安排,第五监管办对辖区中药生产企业加强监管,扎实完成中药生产专项检查工作,截止通报前,已对辖区内9家中药生产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