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9月1日起个人医保账户定向使用,具体法规是按照我国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的要求,个人账户资金应专款专用。因此从2022年9月1日起,个人账户资金实行记账管理,参保人员不可自由支取,实现定向使用,简言之就是不能随便取出来,主要用于支付参保职工本人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医药费用。其中9月1日前已划入医保专用存折中的个人账户资金,参保人员今后还是仍可随时取现使用。

2022年9月1日起,参保人员可使用个人账户资金为本人购买本市补充医疗保险(现阶段特指购买北京普惠健康保);自2022年12月1日起,参保人员可为备案的配偶、父母、子女购买本市补充医疗保险(现阶段特指购买北京普惠健康保)。购买时,应确保个人账户能足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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