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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4日,贵州省药监局通告了铜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药品经营企业提醒谈话会的消息。

通报内容显示:2022年12月8日上午, 铜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两城区5家零售连锁公司和7家较大药品零售企业进行提醒谈话 ,一是要求企业在销售“连花清瘟胶囊(颗粒)”等疫情防控药品不能出现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二是积极组织货源,要持续保证“连花清瘟胶囊(颗粒)”等疫情防控药品的供应;三是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针对疫情防控的要求进行落实。

接下来市监局将加强对零售药店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坚决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良好的市场秩序。

无独有偶,同一日福建省药监局也对全省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生产企业开展集体约谈。

据悉,12月12日,福建省药监局召开会议,对全省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生产企业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督促各生产企业切实履行好质量主体责任,全面加强生产过程控制、质量控制,持续强化产品全生命周期各环节动态管理,排查防范风险隐患,对产品质量的安全性、有效性依法承担责任,严格按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以及产品生产工艺、产品技术要求组织生产,保障医疗 器械质量安全,满足群众用械需求,有效服务疫情防控大局。

福建省现有新冠抗原检测试剂生产企业4家,目前日产能达500万人份,后续省药监局将进一步帮扶企业扩大产能,有效保障我省新冠抗原检测试剂供应需求。

同时,组织开展现场督导检查,持续加大疫情防控物质监管力度,强化产品质量安全保障。

内容来源 | 贵州省药监局、福建省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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