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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 | 广东省药监局
2月16日,广东省药监局发布了一则采取风险管控措施的通告。
通告内容中显示:经监督检查,深圳市一德堂医药有限公司和深美药业(深圳)有限公司2家药品经营企业的综合评定结论为不符合要求,存在药品质量安全隐患。
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及《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第六十二条规定,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以下两家企业 采取暂停销售风险控制措施 ,现予以公布。
企业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检查处理结果要求暂停销售(配送),排除质量安全隐患后,向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整改报告,经复查符合条件后予以解除风险控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