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纪委网站发布文章《天津持续纠治医疗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推动解决群众就医难》。
天津市第二人民医院纪委深入开展医疗领域“红包”回扣等问题专项整治,加大对门诊、住院病区等重点区域的明察暗访力度。图为近日,该医院纪委工作人员在院内检查。
开展专项整治 严查突出问题
(资料图片)
基层医疗机构本是群众生命健康的“第一道防线”,但有的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却罔顾职业操守,贪图一己私利,“一手把脉问诊,一手袖里吞金”,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危害国家医保基金安全。
曾任天津市河北区新开河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管理部负责人的季玉林就是其中之一。他身处基层医药部门,看似级别不高、权力不大,但十几年间却通过医务人员手中的处方权,从医药代表处换取了巨额回扣。2022年6月,季玉林被开除公职。同年8月,季玉林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河北区纪委监委坚持严厉惩治与规范权力、教育引导紧密结合,以此案为切口,深入剖析医疗领域腐败案件特点,深刻分析部分医务人员失管失教、制度空转等问题,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约谈提醒、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方式,督促区卫健部门认真落实清廉医院建设主体责任。
该区卫健委层层压实责任,健全完善药品产销用、规范医疗器械耗材采购、强化医疗机构内部监管等制度机制。开展卫健系统内作风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紧盯重点部门、关键岗位,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范机制。通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签订廉洁从业承诺书等方式,落实落细《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
对医疗领域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失职渎职、利益输送等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2022年下半年以来,天津市纪委监委在全市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明确6方面13项具体内容,持续提升治理水平,深入开展医疗领域乱象治理,严厉打击医药购销领域非法利益链条。截至目前,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77人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9人,留置11人。
强化日常监督 堵塞风险漏洞
在推动开展清廉医院建设过程中,天津市纪检监察机关紧盯风险环节,加强日常监督,推动行业监管部门加强巡查、严格监管、堵塞漏洞。市卫健委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建立3个工作小组,对全市43家大型医院开展巡查工作。查出党建方面问题703条,行风方面问题479条,及时制发巡查反馈报告,要求各医院抓好整改。各医院纪检监察组织对照巡查反馈报告,监督督促整改并适时开展“回头看”。
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分析全市医疗领域违纪违法案例,认为医院在廉政风险防控、内部规范化管理等方面存在不少漏洞,督促市卫健委各直属医院开展风险排查。截至目前,各医院共梳理排查重点岗位495个、廉洁风险点866个,发现问题14个,完成整改7个、持续整改7个。各医院纪检监察组织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6份,督促所在医院建立完善各项制度131项。
天津市纪委监委驻天津医科大学纪检监察组日前联合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纪委,聚焦防止高值耗材在临床滥用问题开展“调研式”监督,针对采购、管理、使用等关键环节,堵塞漏洞、防范风险。该医院物资采购科科长尚杰向记者介绍:“我们建立了高值耗材库,将每个医疗器械进行编码登记,采取扫码出库的方式管理,做到有迹可循。”
此外,天津市安定医院以规范医商交往为监督重点,严禁医药代表随意进出诊室拜访医生,做到“三定三有”,即“定时间、定地点、定人员,有预约、有流程、有记录”;天津市儿童医院建立工作人员诚信评价体系,将利用职务之便索要、非法收受财物,或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纳入绩效考核负面清单范围……在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下,各医院针对廉政风险较高的关键环节健全制度。
加强教育引导 筑牢廉洁防线
突出正面引导是为了督促广大医务工作者树牢廉洁从医之心,强化警示教育则是形成强大震慑,进一步营造“不敢”和“知止”的氛围。
前不久,天津市胸科医院针对护士长开展了“遵规守纪廉洁从业”专题培训,通报全国医药卫生领域贪腐典型案例,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礼尚往来 不可任性》等多种形式,为护士长们上了一堂深刻的警示教育课。护士长们纷纷表示,要从反面案例中汲取教训,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管住自己,主动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督促、指导各级医疗机构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精准滴灌。
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纪委针对医院领导班子、行政中层、临床医务工作者等不同受众群体特点,分类警示,靶向施治。编制《医院领导干部典型违纪违法案例通报》在院领导班子间传阅,坚持在中层管理干部参加的院周会前播放“廉政小课堂”,在临床医务工作者参加的“医生会”上开展警示教育,编印廉政专刊《净风》在全院范围发放,提高了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
“我们将聚焦医疗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持续推进清廉医院建设,筑牢广大医务工作者清正为民、廉洁从业的思想防线,推动医疗行业风气持续向好,切实解决群众就医中的‘急难愁盼’,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天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
来源:医药慧、各地纪检监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