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费用的计算依据是用缴费基数乘以缴费比例,可社保费用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都并不是国家法律制度统一规定的,社保的缴费基数通常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到12月所有工资收入的月平均额确定,社保费用的缴费比例也是以当地社保机构的规定为准的。
1、比例保险费制。这种方式是以被保险人的工资收入为准,规定一定的百分率,从而计收保险费。采用比例制,原因社会保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补偿被保险人遭遇风险事故期间所丧失的收入,以维持其最低的生活,因此必须参照其平时赖以为生的收入,一方面作为衡量给付的标准,另一方面又作为保费计算的根据。
2、均等保险费制。即不论被保险人或其雇主收入的多少,一律计收同额的保险费。
缴费金额=缴费基数乘缴费比例。
1、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与当地的平均工资数据相挂钩。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确定的。每年确定一次,且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社保基数申报和调整的时间,一般是在7月。
企业一般以企业职工的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一半则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在我国,缴费基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申报,依法对其进行核定。
2、缴费比例:缴费比例,即社会保险费的征缴费率。我国《社会保险法》对社会保险的征缴费率并未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按照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险相关政策的规定,对不同的社会保险险种,各地实行不同的征缴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