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里面的医保账户:如离职调往外地工作,医保账户里的资金是可以取出的,只需凭医保中心盖章的证明、本人带身份证或带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医保卡至发卡银行的任意网点均可办理;
若是医保卡里面的活期账户:转入的资金会进入活期账户,可以通过柜面、ATM机取出。
医保卡里面的钱在满足条件的基础上是可以取出来的,比如医保卡参保人死亡或者是移民,亦或者是离职调往外地工作,就可以申请把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取出来,统筹账户的钱是不可以取出来的。
参保人死亡亲属可凭死亡证明等办理支取手续;参保人移民凭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等办理支取手续;异地转移可把医保账户余额转移至新账户。
医保卡中的资金分为活期账户和医保账户,二者属于同一张卡,并且密码也同样,但是功能是不一样的。医保账户:(支出)医院、药店刷卡、(入账)社保局医保资金返;活期账户:医保卡可当做普通储蓄卡使用,支持ATM存款、转账、快捷支付等功能。
医保卡里能取出的钱仅仅是个人账户里的,其所占比例很少。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会各扣除一定比例,纳入个人账户。一般个人缴纳比例是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2%,单位缴费比例与员工年龄段有关。总体而言,35岁以下员工工资的2.8%是存在个人账户里的,这笔钱会按月汇入医保存折里。
全国大部分地区医保账户的钱都只能在医院或药店使用,不能随意支取。但目前北京每月都会按比例划入专为市民设立的北京银行医保存折,参保人员可随时取钱,这就无法保证专款专用。也就是说,现在的情况是将这2.8%的钱先收上来再发下去。
医保卡里的余额用完了后,还可以继续看病报销的,具体分情况来看:
1、参保人员在医保年度内看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卡里的余额支付完了后,也就是个人账户里的钱用完了,然后由个人自负。个人自负有累计额度的,不同地区对个人自负累计额度不同,比如有地区区分年龄,在45周岁以下自负额度900元,45周岁(含)以上至退休的是600元;退休人员自负额度是300元。当个人自负段累计超过规定额度后(规定限额有的地区在职职工是4000元,退休人员是4800元),超过部分的医疗费是根据医院的类别,来看个人承担比例,若在三级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个人承担的比例是25%,在社区卫生服务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在职职工承担14%,退休人员承担的比例是8%;在其他医疗机构发生的,承担的比例是20%。在个人按比例承担后,其余由统筹基金来支付。
对于门诊而言,参保人员医保年度内发生的医疗费按年度进行累计计算,分为3段:个人账户段、个人自负段、统筹基金与个人共负段。
医保卡里的余额用完了,只是指的个人账户段没钱了而已,用完不等于全用完,门诊是可以有医保待遇的。
2、参保人员在医保年度内发生的住院费用,医保卡里余额用完了,也就是个人账户没钱,但是可以通过统筹基金进行住院费用报销,以洛阳市城镇职工医保住院费用报销为例,若在当地三甲医院第一次住院,起付线是800元,若属于在职员工的话,起付标准以上到一万元(含),三级医院报销比例是8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是85%,若超过一万元至最高限额,在职员工的三级医院报销比例是85%,退休人员是87%的报销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