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很多人都不知道北京市商务局关于规范二手车经营行为的通知是什么意思,其实他的意思是非常简单的,下面就是小编搜索到的北京市商务局关于规范二手车经营行为的通知相关的一些知识,我们一起来学习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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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商流通字〔2023〕15号
各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二手车经营主体:
为进一步落实《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搞活汽车流通 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规范二手车经营行为,促进二手车流通健康发展,指导二手车经营主体合规开展经销业务,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二手车经纪机构不得以经纪之名开展经销业务
自2023年9月1日起,商务部门负责将重新复核的二手车经销企业信息,推送至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机构。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机构根据商务部门推送的上述经销企业信息,做好二手小客车周转指标的配置工作。二手车经销企业申请并使用周转指标后,应按经销业务开具本公司“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二、二手车经销企业在买卖车辆时要合规开具发票
经销企业从企业(公户)收购车辆,须在二手车交易市场代开“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办理车辆转让登记手续。经销企业从自然人(私户)手中收购车辆,可自行开具反向发票;未开具反向发票的,亦可在二手车交易市场代开“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办理车辆转让登记手续。
经销企业销售车辆后,凭其自行开具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在交易市场办理转让登记手续,交易市场不得再要求重新换开本市场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三、认真履行二手车交易及转让登记查验职责
二手车经销企业和二手车交易市场要切实履行经营主体责任,在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前,认真核实交易双方的身份证件、车辆手续,按照“谁开票,谁负责”的原则,确保交易的真实性、合法性。
二手车交易市场及经销企业办理车辆转让登记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要严格查验二手车转让登记手续和车辆,通过发票验证系统核查发票信息,严禁使用身份证复印件及销售发票复印件办理车辆过户手续。按照“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机动车登记服务站违反规定办理转让登记及相关业务,给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加强过户系统互联互通
为及时准确掌握分析行业动态,提供决策依据,各二手车交易市场和经销企业在办理车辆转让登记业务过程中,应依法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确保交易信息及“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真实性、唯一性,并主动接入发票验证系统,以杜绝虚假交易和假票情况的发生。
五、二手车交易市场要履行市场主体责任
各二手车交易市场要认清行业发展形势,主动配合政府做好相关政策宣传工作,优化驻场企业服务,不得阻碍驻场企业发展经销业务。本着“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凡出现为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企业在销售环节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行为的,将列入整改名单并暂停市场代开发票资格。
北京市商务局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北京市税务局
2023年8月31日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