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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商务部确定的11家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企业名单近日公布。业内专家表示,通过试点工作,将推动适合我国国情的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实施模式形成,汽车产业链体系或加速开放。
上述名单显示,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企业的主体单位包括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联合单位有62家,包括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和动力电池生产等企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名词解释,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是指将生产者对其产品承担的资源环境责任从生产环节延伸到产品设计、流通消费、回收利用、废物处置等全生命周期的制度,要求生产者通过开展产品生态设计、使用再生原料、保障废弃产品规范回收利用和安全处置、加强信息公开等,落实其全生命周期资源环境责任。
具体到汽车产业,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主要涉及汽车生产、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零部件再制造、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等上下游企业。
“与电子电器等行业不同,汽车企业的生产者责任延伸最终主要靠零部件再制造、回收拆解等企业来履行,这也意味着试点将为拆解再制造等企业带来规范发展的机遇。”接受记者采访的业内专家表示,目前国内汽车再制造产业整体规模较小,独立再制造企业大都需要原厂技术支持,而随着未来回收市场对接更加顺畅,汽车零部件再制造的旧件回收、再制造生产和再制造产品应用渠道会继续拓宽,必将有力促进再制造产业发展;对拆解企业而言,预计经营将更专业化、精细化,“比如现在报废汽车回收直接压块处理的情况就会改观,拆车件市场将迎来较大发展,拆解价值也可能会随之上浮。”
国家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中心总经理原诚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规范再制造产业能够有效降低零部件成本,控制汽车零配件制造中的碳排放,符合行业绿色环保的需求。
与此同时,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也成为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的重要环节。当前,动力电池退役高峰期即将到来,而回收体系还不健全,打通产销供应链至关重要,这也成为多家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企业列入本次试点联合单位的契机。其中,天津赛德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赵小勇表示,以退役动力电池物理法回收为例,按电池整体重量算,回收率高达90%以上,如果实现规模化回收利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原材料的进口依赖。
除了为上下游企业带来机遇,试点对于行业整体更显著的影响在于,汽车产业链体系会更加开放。专家表示,汽车生产者责任延伸会加强整车企业与产业链后端的联合,车企会更有动力从车辆全生命周期考虑,“比如优化设计和销售环节以便于后续回收、严格控制再制造的质检管理和标准,并将后端回收利用纳入前端生产的安排,让拆解和再制造环节不再‘游离’于整车生产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