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是从9月1日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在职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缴费比例不变,其中:
1.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入标准:
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仍执行现行标准,70岁(不含)以下按照100元/月划入,70岁以上按照110元/月划入。
2.在职人员划入标准:
(1)35岁以下(不含35岁)划入标准是个人账户(2%)单位账户(0.8%)=缴费基数*2.8%。
(2)35岁(含)-44岁(含)划入标准是个人账户(2%)单位账户(1%)=缴费基数*3%。
(3)45岁(含)以上划入标准是个人账户(2%)单位账户(2%)=缴费基数*4%。
总结:北京9月1日起个人医保账户定向使用,参保人员不可自由支取,实现定向使用,主要用于支付参保职工本人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医药费用,其中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入标准是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仍执行现行标准。
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为什么要定向使用?
答:按照国家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的规定,个人账户资金应专款专用。通过个人账户资金的逐步积累,形成医疗储备金,解决个人和家庭成员的医疗费用负担,增强抗风险能力。通过家庭成员共济使用个人账户,减轻家庭现金支付负担,构建“我为家人、家人为我”的新的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