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月13日电 13日,国新办就做好能源保供确保温暖过冬情况举行发布会。居民温暖过冬是否有相应的保障?如何确保能源价格的基本稳定?相关部门对此一一回应。
发布会现场 来源:中国网
(资料图)
能源增产增供取得明显成效
会上,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介绍,总的看,全国能源供应有保障,价格平稳。
一是能源增产增供取得明显成效。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推动煤炭稳产保供,供暖季煤炭日产量稳定在1200万吨以上。充分挖掘油气增产潜力,全年天然气增产超过100亿立方米。持续提升电力供给能力,各类发电装机增加2亿千瓦以上。
二是能源储备和顶峰保供能力显著增强。持续加强天然气储备能力建设,全国储气能力超过320亿立方米,入冬前实现应储尽储,目前剩余可动用储气量200亿立方米。煤炭储备能力建设大幅提升,政府可调度煤炭储备5000万吨,全国统调电厂存煤保持在1.75亿吨的高位。
三是民生用能保供稳价有力有效。提前落实保供资源,发电供热用煤、民生用气中长期合同实现全覆盖,合同履约和运力保障水平持续提升。推动电煤中长期合同价格稳定在合理区间,居民用电严格执行政府定价,管道天然气覆盖范围内居民用气执行门站价格政策,民生用能量足价稳。
四是经济社会发展用能需求得到较好保障。供暖季以来,全国日均调度发电量236.2亿千瓦时,最大日发电量255亿千瓦时,全社会电力供需总体平衡;全国日均用气量11.5亿立方米,最大日用气量13亿立方米,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温暖过冬的能源保障安全可靠
新一轮冷空气即将来袭,春节临近,我国居民温暖过冬是否也有相应的保障措施?
连维良指出,冷空气过程一方面将提升采暖用能需求,另一方面如果出现雨雪冰冻天气,会影响到煤炭的生产和运输,影响到电力输送。但是根据往年的经验,春节前后的能源总需求将有所下降,满足因降温增加的采暖需求有可靠的资源保障。即使极端情况下,出现超预期的居民用能需要,可以启动压非保民预案,确保民生用能不受影响。可以说,人民群众温暖过冬、祥和过年的能源保障是安全可靠的。
国家能源局局长章建华表示,入冬以来,能源供应经受住多轮寒潮天气的考验,12月以来,煤炭产量保持稳定,电煤库存保持在1.75亿吨左右;全国用电负荷稳定在11亿千瓦左右、最高达到11.59亿千瓦,发电量同比增长5.8%;入冬以来天然气日供应量超过12亿方的天数达到38天,地下储气库1.7亿方/日以上顶峰采气连续20天。
章建华强调,目前,全国煤炭、电力和天然气消费,均在尖峰水平上有所回落,供需形势总体平稳、可控。当前采暖季能源保供在资源总量、区域平衡上是有保障的。
能源中长期合同已成为保供稳价“压舱石”
过去一年,国际能源供需形势复杂严峻,价格大幅上涨。据连维良介绍,去年1-11月,美国、欧元区CPI中能源价格同比分别上涨了27%和38%,其中天然气价格同比涨幅达到26.6%和56.5%,电力价格同比涨幅分别达到12.9%和36.3%。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国在同样面对国际市场冲击,同样面对极端天气考验的情况下,依靠制度优势和保供稳价组合拳,实现了能源价格总体稳定在合理区间。去年1-11月,我国CPI中居民水电燃料价格仅上涨了约3%,汽柴油价格涨幅也明显低于欧美,尤其是居民电价、气价总体保持稳定。
连维良指出,鼓励国内企业早签多签进口长协,提前锁定进口资源。全面提升国内长协的签约履约率,可以说能源中长期合同已经成为保供稳价的“压舱石”。
民生用气不得限购减供
对于有煤改气地区出现了居民天然气限购、断供情况,连维良表示,全国采暖季天然气资源总量是足够的,在采暖季之前组织签订的天然气中长期合同量超出了各地预计需求,进入采暖季以来,实际消费量低于预期。从全局看,现在天然气资源总量是有保障的。因此,任何地方和企业对民生用气都不得限购减供,一旦发现这样的问题,都将严肃追责问责。如果是由于气源合同不足,国家将协调增供,如果是其他个性问题,由属地政府一事一议帮助解决。总之,涉及民生用能,绝对不能限购停供。
积极支持核能供暖进一步发展
会上,章建华表示,目前,山东海阳、浙江秦山核能供暖后续工程正在建设,向更远距离、更大范围进行供暖,正在形成规模化发展局面。国家能源局积极支持核能供暖进一步发展,下一步,将组织做好在运核能供暖项目经验总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推广应用,努力为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作出更大贡献。
进行供暖企业风险隐患排查
谈及近期有供热企业反映面临亏损,甚至出现了宣称要停止供暖的情况,连维良表示,这个问题是个案问题,经过调查了解,情况属实,目前这个问题已经解决。虽然是个案问题,但是它提示相关部门要进一步进行供暖企业的风险隐患排查,防微杜渐,绝不放过任何影响保暖保供的个案问题,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对于供热企业因为燃料成本上升导致经营压力加大,连维良指出,这确实是一个共性问题,但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成因对症施策。从能源保供角度来讲,重点是抓好五个落实:
一是落实资源保障。民生供热企业不论规模大小,不论所有制,全部纳入煤炭中长期合同覆盖范围,并严格执行中长期合同的价格政策,以此合理控制燃料成本。
二是落实价格和补贴政策。对燃料成本上涨出现严重亏损的供热企业,地方政府要及时兑现承诺的资金补贴。供暖季结束后依法依规进行价格调整,合理疏导成本,涉及民生供热价格调整的,要严格履行法定程序。
三是落实属地兜底保供责任。如果发生供暖企业弃供、停供的情况,地方政府要无条件予以兜底保供。
四是落实一企一策帮扶措施。对供暖企业严格落实政府帮扶责任制,派出的工作组要履职尽责,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反映的具体困难和问题。
五是落实个案监测和快速处置机制。相关部门将发挥能源保供个案协调机制作用,还有12398全国能源监管投诉举报热线作用。(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