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投资90多亿,号称“亚洲最大肿瘤医院分院”的河北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简称“河北医院”),近日突然宣布申请注销。


(相关资料图)

8月9日,河北青年报刊载的一则注销公告显示,地处廊坊院区的河北医院拟向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请债权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 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不提出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同时,就在本月,一封“关于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违规私设民营医院造成重大国有资产流失、危害中央保健安全相关问题的举报”的举报信从业内流出,内容所涉及的正是河北医院相关事项。

河北医院到底发生了什么?

总投资90多亿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始建于1958年,是国家卫生健康委所属三级甲等肿瘤专科医院,也是新中国举办的第一家肿瘤专科医院,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目前已成为国家恶性肿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肿瘤规范化诊治质控中心、国家药物临床研究中心、临床研究国家级质量评价和促进中心,以及国家抗肿瘤药物监测网所在地,是集医、教、研、防于一体的国家级肿瘤防治中心。

近年来,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先后设立了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深圳医院(2017年3月揭牌)、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河南医院(2022年9月揭牌)等分院。河北医院方面,廊坊市政府官网信息显示,2019年2月廊坊市政府与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合作建设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分院。

2019年5月,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冶)签订《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廊坊院区项目三方合作框架协议》。按照协议,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廊坊市政府指定的具体实施服务主体;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负责按照三级甲等医院标准提供本项目规划设计建设需求方案及医院运营;中国中冶负责组建项目公司,并以项目公司作为项目投资建设主体,负责公益及非公益性医疗院区全部资金投入、工程建设。

2020年1月,河北分院项目开工推进会召开,项目总投资94.6亿元,其中肿瘤医院廊坊院区投资87.6亿元,国家癌症中心投资7亿元,共设计2600张床位。项目一期工程中的放疗综合楼、特需体检楼共600张床位,计划2021年投入使用;住院楼、门诊楼、医技楼和质子中心,共有1000张床位,计划2022年竣工投用。项目二期工程的住院楼、舒缓中心、筛查早诊中心、国家癌症中心共1000张床位,计划2024年建成投用。

不过,直至2020年11月,河北省卫健委才批复设置河北医院。批复中提到,同意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中冶吉信健康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冶吉信)共同设置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河北医院。设置医院的级别类别为三级专科医院,经营性质为非政府办非营利性,服务对象为社会。值得注意的是,卫健委的批复中,河北医院的设置方并未包括此前签约的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而当时签约主体之一的中国中冶则改为了中冶吉信。

相关企业身份受质疑

今年7月,据中新网报道,中新财经接到举报称,中冶吉信和其大股东康和信疑似为“假国企”。信息显示,中冶吉信于2019年9月成立,股东包括:康和信(大连市)健康医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康和信),持股99.58%;中国中冶全资子公司中冶国际,持股0.42%。康和信股权穿透信息显示,吉林信托100%持股康和信,吉林信托的实际控制人是吉林省财政厅。因此,如果从工商信息的表面看,康和信、中冶吉信属于国有企业吉林信托的子公司、孙公司。

但据中新财经报道,在吉林信托官网披露的组织架构中并未找到康和信这一子公司;在吉林信托公布的2022年度报告中,也没有找到康和信的名字。此外,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等平台查询,康和信2020、2021和2022企业年报显示,其连续3年的社保参保人员都是0人。

名称变更不断

此外,据21世纪经济报信息显示,河北医院的名称曾多次发生变化,最初为“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分院”,之后改为“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廊坊院区)”,河北省卫健委批复的名字为“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河北医院”,而在民政系统登记的名字为“河北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根据2022年2月发布的《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规范公立医院分院区管理的通知》,分院区名称由主院区第一名称、识别名称和通用名称依次组成。原则上,分院区通用名称为院区、分院;识别名称为地名、方位名、顺序名或者其他有内在逻辑关系的名称。

另据中新网报道,河北医院共同设置方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中冶吉信因“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河北医院”更名为“河北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一事向河北省卫健委出具承诺书。承诺书显示:我院明确知道《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名称管理中关于识别名称和通用名称的具体规定。今后,如果发生由于国家卫生健康委规范医疗机构名称管理的原因,被行政许可监督机关责令改正的情形,保证届时将按规定使用医院名称并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监督,在接到行政许可监督机关书面通知后的10日内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提出相应的变更申请,逾期自愿接受河北省卫健委依照《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作出的行政处理。

2023年4月,据河北日报报道,河北医院项目3号综合住院楼主体结构封顶,然而在2023年8月临近项目验收之际,该院却忽然宣布注销。援引中新财经报道,北京市高默克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宗海潮表示,法律上,申请注销登记意味着原开办单位(股东)想要终止该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律主体资格,有可能是注销不开了,也可能是换一种开法,具体要看投资人和政府主管部门的决策。这也间接证明了该项目设立、审批、投资、操作过程中可能会存在一些问题,无法简单调整完善,只能采取注销模式。

文 |  医谷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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