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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场资讯

大商所发〔2023〕351号

各会员单位:

为配合期转现交易业务开展,对【大商所发〔2022〕587号】文件中期转现手续费免收方式调整如下:

自2023年9月4日起,期转现手续费免收方式由“先收后减”调整为“每日直接减免”,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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