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专业反催收”“逾期铲单”“代理免除债务”“追讨证券期货投资损失或咨询服务费用”“提前全额退保”“征信修复、洗白”等信息通过网络平台广为传播。多位行业人士近日向《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一部分恶意逃废债,已经不是失信客户的个人行为,而是逐渐成为一个庞大的专业的有组织的灰色产业链行为”。

不法团伙打着“反催收联盟”名义,以及能为债务人减免债务的幌子,向债务人传授减免息差、延期还款“技巧”,教唆、煽动其主动逃避债务,甚至以违法手段拒绝偿还债款,并借此牟利。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近日提示防范互联网金融领域违法违规代理维权风险,指出代理维权方从中收取高额代理费用,并常伴有骗取金融消费者个人信息、诈骗金融消费者资金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下一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将研究建立共同打击违法违规代理维权的行业自律协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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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违规代理维权已成产业链

据悉,互联网金融领域的违法违规代理维权具有误导性营销宣传,虚构、隐瞒或不如实披露代理维权相关信息,虚构或夸张宣传代理维权成功案例,维权手段涉嫌违法违规,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违规高额收费的特征。

“我司贷后管理过程中面临的一部分恶意逃废债,已经不是失信客户的个人行为,而是逐渐成为一个庞大的专业的有组织的灰色产业链行为。代理维权方将自己包装成帮助债务人脱离苦海、协助债务人上岸的律师或者专家,通过网络平台迅速传播分享经验,以帮助减免债务、债务优化、征信恢复、征信洗白、停息挂账等虚假宣传定向吸引客户。”360数科相关负责人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

360数科相关负责人举例称,2021年初,客户陈某某对借款费用及还款时间产生分歧,委托其丈夫李某某处理,沟通中李某某不断强调借款合同、借款方式均存在不同程度的违规。我司核实没有问题,李某某不认可并恶意投诉。考虑陈女士生活上遇到的经济困境,最终我司与陈女士协商一致进行了处理。事后,李某某主动寻求合作,称自己原本就是做反催收的,“我提供一套方案想和你们持牌金融机构合作,不收你们公司钱,我去收客户钱”,我司果断拒绝了其提出的“合作”。

分期乐相关负责人向《国际金融报》记者介绍,今年5月,分期乐发现用户提交的50余份因重症、贫困需停催的申请有很多疑点:证明材料模板一致,并非用户本人提交,微信号备注均为同一家公司名称,另外来电手机号码归属地均集中为湖北同一地级市,而用户户籍实际分布在全国多地。了解这些情况后,分期乐立即向湖北警方报送了相关线索,警方快速将这一团伙一举抓获。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提示广大金融消费者,理性购买金融产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金融服务协议的约定通过正规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金融消费者要增强相关风险防范意识,警惕并自觉远离违法违规代理维权陷阱,任何时候都要妥善保护好个人信息。

下一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将在有关金融管理部门的指导下,研究建立共同打击违法违规代理维权的行业自律协作机制,发布实施金融领域代理维权互联网信息发布的基本要求和违法违规代理维权活动特征指南。

严打恶意逃废债黑产

当前,在众多社交平台上,仍有大量非法代理在“招揽生意”,还出现了一些有组织、规模化的代理维权团伙。他们不仅会帮助债务人通过伪造病历证明、贫困证明、编造艰难处境,甚至通过恶意投诉金融机构、助贷平台或催收人员等方式,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非法代理“债闹”已形成完整的黑色产业链,不仅严重扰乱正常社会、金融秩序,还涉嫌欺诈,导致债务人本人的利益往往遭受多重损害。

针对违法违规代理维权的乱象,管理部门多次提及要严打和“债闹入刑”。2020年,“打击恶意逃废债”被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2021年2月,中国银保监会表示,坚决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加强对“反催收联盟”等违法违规网络群组的治理,这是首次将“反催收联盟”明确定义为“违法违规组织”,为相关部门处理相关案件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而在2022年,更有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债闹入刑”,提高“债闹团伙”违法成本。

今年8月29日,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消费金融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投诉问题整治的通知》,要求严厉打击非法代理黑产,严肃查处以“征信修复、洗白、铲单、征信异议投诉咨询、代理”为名行骗,严重扰乱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大局的不法分子。

在行动上,各地警方一直对“债闹团伙”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今年以来,重庆、新疆、湖北、江苏等多地的“债闹团伙”被警方抓捕。同时,海南、湖南、辽宁、青海、黑龙江、陕西、广西、山西、福建、安徽、浙江等多地的金融监管、公安、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发布类似通告,提出严厉打击金融领域的“非法代理投诉”。

除了监管和警方全力出击,金融行业也积极行动起来。今年3月,在重庆成立了全国首个打击金融黑产行业共享互助组织——“打击金融领域黑产联盟”(AIF联盟),凝聚行业之力,共同打击恶意逃废债黑产。

360数科相关负责人建议,一是同业机构之间建立黑名单共享机制,大家共同防范;二是加强与监管部门之间的联动,希望监管能够给予更多的力量和支持来共同打击恶意投诉的行为;三是加强法律层面的惩治与威慑作用,对于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伪造印章、材料和敲诈勒索的犯罪行为,提升违约、违法的成本;四是共同营造正向的社会信用体系舆论导向,加大对反催收内容的监测与审核力度,以及建立更完善的针对性举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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