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待遇由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经办机构申领。申领生育保险待遇需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

2、代为申领的,提交申领人身份证和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

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生育服务证》或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再生育服务证》;

4、协议服务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流产医学证明、专家鉴定证明和节育手术证明等;

5、病历、医疗费用收据等有关凭据;

6、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根据《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规定,参保单位女职工符合政策生育或终止妊娠的,产假期间由领取工资改按下列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生育生活津贴=生育上年本人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

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一、产前检查费

在一级医院检查可报销300元,在二级医院检查可报销400元,在三级医院检查可报销500元。

这个就是产检的报销,之前有好多妈妈都分享过的,这部分的费用最好是单独现金缴费,刷卡耍微信支付宝这些,不要刷医保卡。

二、分娩或终止妊娠费用

(1)顺产或7个月以上流产:在一级医院可报销1200元,二级医院可报销1400元,三级医院可报销1500元。

(2)剖腹产:一级医院可报销2500元,二级医院可报销3000,三级医院可报销3100元。

具体办理流程

1、已经完成生育分娩并已经办理出院的,产前检查费、生育及其并发症医疗费由用人单位按要求支付。从符合领取待遇之日起,产假剩余天数的生育生活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一起计发。

推荐内容